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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政治化的儒家社会要比一个纯粹的法家社会对人的控制更厉害
儒家的恕道和仁道可以作为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儒家的恕道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的仁道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并不是我一个人提出的,而是在2001年人类文明对话年,由联合国科·安南秘书长所组织的一个世界知名人士小组提出的。
近些年,中国企业家越来越关注儒家思想,而且以“儒商”为荣,试图将儒家思想之精髓融入现代企业管理之中,那么我们首先要弄清儒家的核心价值究竟是什么?所谓儒家的核心价值就是——仁、义、礼、智、信。
“仁”是一种“差等的爱”,即有差别分等级的爱。这一说法曾经引起很多批评,批评者认为墨子的“兼爱”或者基督教的“博爱”要比儒家的“差等的爱”更符合平等原则。但孔子和孟子就是针对这种没有亲疏远近的普遍的爱,以“差等的爱”而作出的回击。儒家把社会理解为一个同心圆,从个人到家庭、家族、社会、国家、人类社群一直到生命共同体。这样,仁就需要推己及人,从内向外,从私到公,形成有差别分等级的爱。墨子的“兼爱”,要求我们对任何人甚至陌生人的爱与对自己父母的爱是相同的,这只是非常高远的理想。可是在现实中,人是不可能对陌生人的爱如同对自己父母乃至孩子的爱,其结果就是对自己亲人就如同对路人一样的疏远。因此,儒家的“仁”所提倡的“差等的爱”具有现实性,因此是一个普遍原则。
“义”和利是相对的,义和利在现实中确有冲突,因此有人站在现代经济伦理的角度,批评“义”是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实际上,儒家的“义”是包涵“利”,即所谓大利。“义”是长远的综合的“利”,而不是狭隘的短期的“利”。
“礼”的观念在现代社会受到了很大的批判,在鲁迅笔下成为“吃人的礼教”。但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只用“法”来治理社会,那么不可能成为一个人与人之间交往比较厚的社会。“礼”是人际关系必须依据的不能量化的行为规则,是建构在法律之上的一种文化能力。
“智”是信息的扩大和知识的提升,我们有必要分清数据、信息、知识、智慧四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智”可以包括知识、信息、素材,而智慧的获得和增长与知识的转化和提升关系密切,要经过非常复杂的自我修炼。
“信”在商业伦理方面指的是诚信,如果没有透明度,没有公信度,没有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那么商业行为也没有办法进行。
儒家的精髓博大精深,但也不乏糟粕,对儒学可以用不同层次的批判眼光审视之,诸如小农经济、家族制、绝对权威性,工具理念等。我举两个值得批判的典型例子。
第一个典型例子是关于“圣王”。儒家的一个基本观念是“内圣外王”,通过自己内在的修身而后通过经世来治天下。但中国历史证明的是,不是·“圣王”而是“王圣”。绝大多数君王是没有通过修身而获得权力的人,他要求的不仅是政治权力,还要求意识形态的控制权力和道德控制的权力,儒家“圣王”的思想异化为“王圣”的实践。“圣王”的观点被统治者直接用于泛道德主义或造神运动。
我认为,一个政治化的儒家社会要比一个纯粹的法家社会对人的控制更厉害。纯粹的法家社会基本上是规范人的行为,只要触犯法律就治罪,不犯法绝对不治罪。但一个政治化或权威化的儒家社会,领导者对人民的控制不只是行为,而且一定还有态度、信仰,乃至下意识层面的东西。尽管你的行为非常正确,但对你还是存有怀疑的,因为你可能态度不好;也许态度很好,但是你对整个社会的最高理念的信仰可能不坚定,就算前三者都很好,但是你的下意识也可能有问题,做的梦可能是不健康的。所以说彻底儒家化社会是最残忍。
第二个典型例子是关于“三纲”。法家在《韩非子》一书中提出:如果臣不尊君,子不尊父,妇不尊夫,社会必乱。儒家从汉代开始接受了这种观点,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君为臣纲”强调专制主义,“父为子纲”强调权威主义,“夫为妇纲”强调大男子主义,可现代文明倡导自由、民主、平等。因此,“三纲”受到五四运动猛烈批判而彻底消解。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国学大师陈寅恪给王国维的墓志铭中有一个重要观点,认为“三纲六纪”是中国文化的命脉,像柏拉图的“理念”一样是不应该扬弃的。
我认为,儒家的“五伦”仍具很强的现实意义。“父子有亲”指父慈子孝,“君臣有义”指君仁臣忠,“夫妇有别”是分工的观念,“朋友有信,长幼有序”,这些都是相互的。
儒家的恕道和仁道可以作为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儒家的恕道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的仁道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并不是我一个人提出的,而是在2001年人类文明对话年,由联合国科·安南秘书长所组织的一个世界知名人士小组提出的。
近些年,中国企业家越来越关注儒家思想,而且以“儒商”为荣,试图将儒家思想之精髓融入现代企业管理之中,那么我们首先要弄清儒家的核心价值究竟是什么?所谓儒家的核心价值就是——仁、义、礼、智、信。
“仁”是一种“差等的爱”,即有差别分等级的爱。这一说法曾经引起很多批评,批评者认为墨子的“兼爱”或者基督教的“博爱”要比儒家的“差等的爱”更符合平等原则。但孔子和孟子就是针对这种没有亲疏远近的普遍的爱,以“差等的爱”而作出的回击。儒家把社会理解为一个同心圆,从个人到家庭、家族、社会、国家、人类社群一直到生命共同体。这样,仁就需要推己及人,从内向外,从私到公,形成有差别分等级的爱。墨子的“兼爱”,要求我们对任何人甚至陌生人的爱与对自己父母的爱是相同的,这只是非常高远的理想。可是在现实中,人是不可能对陌生人的爱如同对自己父母乃至孩子的爱,其结果就是对自己亲人就如同对路人一样的疏远。因此,儒家的“仁”所提倡的“差等的爱”具有现实性,因此是一个普遍原则。
“义”和利是相对的,义和利在现实中确有冲突,因此有人站在现代经济伦理的角度,批评“义”是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实际上,儒家的“义”是包涵“利”,即所谓大利。“义”是长远的综合的“利”,而不是狭隘的短期的“利”。
“礼”的观念在现代社会受到了很大的批判,在鲁迅笔下成为“吃人的礼教”。但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只用“法”来治理社会,那么不可能成为一个人与人之间交往比较厚的社会。“礼”是人际关系必须依据的不能量化的行为规则,是建构在法律之上的一种文化能力。
“智”是信息的扩大和知识的提升,我们有必要分清数据、信息、知识、智慧四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智”可以包括知识、信息、素材,而智慧的获得和增长与知识的转化和提升关系密切,要经过非常复杂的自我修炼。
“信”在商业伦理方面指的是诚信,如果没有透明度,没有公信度,没有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那么商业行为也没有办法进行。
儒家的精髓博大精深,但也不乏糟粕,对儒学可以用不同层次的批判眼光审视之,诸如小农经济、家族制、绝对权威性,工具理念等。我举两个值得批判的典型例子。
第一个典型例子是关于“圣王”。儒家的一个基本观念是“内圣外王”,通过自己内在的修身而后通过经世来治天下。但中国历史证明的是,不是·“圣王”而是“王圣”。绝大多数君王是没有通过修身而获得权力的人,他要求的不仅是政治权力,还要求意识形态的控制权力和道德控制的权力,儒家“圣王”的思想异化为“王圣”的实践。“圣王”的观点被统治者直接用于泛道德主义或造神运动。
我认为,一个政治化的儒家社会要比一个纯粹的法家社会对人的控制更厉害。纯粹的法家社会基本上是规范人的行为,只要触犯法律就治罪,不犯法绝对不治罪。但一个政治化或权威化的儒家社会,领导者对人民的控制不只是行为,而且一定还有态度、信仰,乃至下意识层面的东西。尽管你的行为非常正确,但对你还是存有怀疑的,因为你可能态度不好;也许态度很好,但是你对整个社会的最高理念的信仰可能不坚定,就算前三者都很好,但是你的下意识也可能有问题,做的梦可能是不健康的。所以说彻底儒家化社会是最残忍。
第二个典型例子是关于“三纲”。法家在《韩非子》一书中提出:如果臣不尊君,子不尊父,妇不尊夫,社会必乱。儒家从汉代开始接受了这种观点,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君为臣纲”强调专制主义,“父为子纲”强调权威主义,“夫为妇纲”强调大男子主义,可现代文明倡导自由、民主、平等。因此,“三纲”受到五四运动猛烈批判而彻底消解。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国学大师陈寅恪给王国维的墓志铭中有一个重要观点,认为“三纲六纪”是中国文化的命脉,像柏拉图的“理念”一样是不应该扬弃的。
我认为,儒家的“五伦”仍具很强的现实意义。“父子有亲”指父慈子孝,“君臣有义”指君仁臣忠,“夫妇有别”是分工的观念,“朋友有信,长幼有序”,这些都是相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