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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资委的角色转换为“干净的出资人”时,设计国有企业监控模式的框架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持续监控几个方面的要素,理顺国有资产各相关主体的权责界面和行权方式,围绕法律赋予出资人机构的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三大权利充分行权。同时,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真正实现对于国资委的角色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