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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介绍保山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的发展现状,分析保山市发展“三品一标”的优势条件,针对产业发展和认证过程中存在重数量增长,轻质量管理,生产者管理粗放,标准化水平亟待提高,基地管理存在隐患,证后监管仍需加强,急功近利思想普遍,品牌创建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宣传培训、规范产品认证、切实加强证后监管等促进保山市“三品一标”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 三品一标;现状;对策;云南省保山市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14.033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是我国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经过多年发展,保山市“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1]。
1 2015年保山市“三品一标”认证现状及取得成绩
2015年,受理认证申请企业8家,除保山烟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已经公示,还未获得证书外,获得认证企业4家,产品11个,产量3.36万t,基地面积0.238万hm2,超计划完成了2015年农业厅下达保山市“三品一标”认证计划10个的目标。
截至目前,全市“三品一标”认证企业72家,产品126个,产量68.7万t,基地面积28.6万hm2。认证企业数、认证产品数、认证产量、基地面积分别比“十一五”末的2010年增加了53.19%、57.50%、387.58%、117.25%。
1.1 抓好证后监督管理,树立“三品”品牌形象
根据《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用标企业年检管理办法》《云南省绿色食品用标企业年检工作实施细则》《保山市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及复查换证办法》的要求,近年来,先后对全市获得“三品”认证企业的原料基地环境、生产投入品、加工环境、质量控制记录、标志使用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1条,强化了认证后的监督管理。
1.2 “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十二五”期间,先后对全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连续抽检合格率达100%。近年来,农业部对保山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4次,抽检产品15个,合格率达到100%。其中,2011年抽样检测2次,抽检样品5个;2012年抽样检测1次,抽检样品7个;2013年抽样检测1次,抽检样品3个。
1.3 “三品一标”质量监管工作日趋完善,监督管理目标更加明确
总结近年来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在认证登记监管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断创新管理办法:一是要求各销售商建立索证制度,对进入市场标有“三品一标”标识的产品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应证件;二是对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三是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市级与县级认证管理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县级认证管理机构与获得认证的单位签定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职责,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2 产品证后监管得到加强
2.1 认真开展年检和复查换证工作
2015年,保山市完成了“三品一标”年检和复查换证工作。一是对获得三品认证的企业实施了专项年度检查工作,对14家获证企业的原料基地环境、生产投入品、加工环境、质量控制记录、标志使用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下达整改通知13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6条。二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针对市场销售的“三品”存在标志使用不规范、超期用标、超范围用标等情况,加强市场监管,对产品存在违规用标现象属辖区内企业的,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属辖区外企业的,上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三是明确职责,各尽其责。为明确各级管理职责,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每年都要与五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签订《保山市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各县区与获证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在“三品一标”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2.2 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三品”企业用标行为,维护“三品一标”公信力,针对市场销售的“三品一标”产品存在标志使用不规范、超期用标、超范围用标等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3 存在问题
1)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者对“三品”认知程度不高,加之市场不健全,使“三品”在市场销售中与普通商品没有大的区别,形成优质不优价的局面。
2)重认证轻管理由于各级政府对“三品”认证工作比较重视,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一些企业为了当时需要或获得政府奖励,申报时比较积极,一旦获得认证后,由于没有价格优势,还要增加生产成本,导致企业认为“三品”认证可有可无,放松了生产管理。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缺乏资金支持,特别是农产品质量检测和“三品一标”认证监管经费缺乏。
4 下一步工作重点
发展“三品一标”,既是各级政府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下一步保山市将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三品一标”发展规划和推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计划、有步骤加以组织实施和稳步推进。要将“三品一标”发展纳入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管理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的需求。
1)加强宣传,培育市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强对三品知识、质量标准的宣传,提高“三品”公信度。利用开辟专柜、进超市等手段,培育“三品”销售市场,提高“三品”品牌和产品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达到优质优价的目的。
2)构建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以农产品无害化生产为切入点,以培植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为目标,提升市县区农产品质量认证能力,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加快农产品产地认定,创建品牌农产品,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2]。
3)建立“三品一标”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的全程控制,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追溯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的有效措施。通过建立质量追溯,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可促进农产品无害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认证体系,逐步完善市、县(市)区认证体系,明确职责,完善功能,建立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的认证、监管队伍。
参考文献
[1]张玉香.新时期“三品一标”工作重心及发展重点[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3):5-7.
[2]阿三妹.迪庆州“三品一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探讨[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5(2):48-50.
(责任编辑:赵中正)
关键词 三品一标;现状;对策;云南省保山市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14.033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是我国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经过多年发展,保山市“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1]。
1 2015年保山市“三品一标”认证现状及取得成绩
2015年,受理认证申请企业8家,除保山烟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已经公示,还未获得证书外,获得认证企业4家,产品11个,产量3.36万t,基地面积0.238万hm2,超计划完成了2015年农业厅下达保山市“三品一标”认证计划10个的目标。
截至目前,全市“三品一标”认证企业72家,产品126个,产量68.7万t,基地面积28.6万hm2。认证企业数、认证产品数、认证产量、基地面积分别比“十一五”末的2010年增加了53.19%、57.50%、387.58%、117.25%。
1.1 抓好证后监督管理,树立“三品”品牌形象
根据《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用标企业年检管理办法》《云南省绿色食品用标企业年检工作实施细则》《保山市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及复查换证办法》的要求,近年来,先后对全市获得“三品”认证企业的原料基地环境、生产投入品、加工环境、质量控制记录、标志使用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1条,强化了认证后的监督管理。
1.2 “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十二五”期间,先后对全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连续抽检合格率达100%。近年来,农业部对保山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4次,抽检产品15个,合格率达到100%。其中,2011年抽样检测2次,抽检样品5个;2012年抽样检测1次,抽检样品7个;2013年抽样检测1次,抽检样品3个。
1.3 “三品一标”质量监管工作日趋完善,监督管理目标更加明确
总结近年来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在认证登记监管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断创新管理办法:一是要求各销售商建立索证制度,对进入市场标有“三品一标”标识的产品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应证件;二是对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三是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市级与县级认证管理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县级认证管理机构与获得认证的单位签定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职责,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2 产品证后监管得到加强
2.1 认真开展年检和复查换证工作
2015年,保山市完成了“三品一标”年检和复查换证工作。一是对获得三品认证的企业实施了专项年度检查工作,对14家获证企业的原料基地环境、生产投入品、加工环境、质量控制记录、标志使用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下达整改通知13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6条。二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针对市场销售的“三品”存在标志使用不规范、超期用标、超范围用标等情况,加强市场监管,对产品存在违规用标现象属辖区内企业的,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属辖区外企业的,上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三是明确职责,各尽其责。为明确各级管理职责,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每年都要与五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签订《保山市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各县区与获证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在“三品一标”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2.2 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三品”企业用标行为,维护“三品一标”公信力,针对市场销售的“三品一标”产品存在标志使用不规范、超期用标、超范围用标等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3 存在问题
1)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者对“三品”认知程度不高,加之市场不健全,使“三品”在市场销售中与普通商品没有大的区别,形成优质不优价的局面。
2)重认证轻管理由于各级政府对“三品”认证工作比较重视,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一些企业为了当时需要或获得政府奖励,申报时比较积极,一旦获得认证后,由于没有价格优势,还要增加生产成本,导致企业认为“三品”认证可有可无,放松了生产管理。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缺乏资金支持,特别是农产品质量检测和“三品一标”认证监管经费缺乏。
4 下一步工作重点
发展“三品一标”,既是各级政府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下一步保山市将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三品一标”发展规划和推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计划、有步骤加以组织实施和稳步推进。要将“三品一标”发展纳入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管理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的需求。
1)加强宣传,培育市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强对三品知识、质量标准的宣传,提高“三品”公信度。利用开辟专柜、进超市等手段,培育“三品”销售市场,提高“三品”品牌和产品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达到优质优价的目的。
2)构建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以农产品无害化生产为切入点,以培植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为目标,提升市县区农产品质量认证能力,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加快农产品产地认定,创建品牌农产品,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2]。
3)建立“三品一标”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的全程控制,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追溯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的有效措施。通过建立质量追溯,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可促进农产品无害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认证体系,逐步完善市、县(市)区认证体系,明确职责,完善功能,建立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的认证、监管队伍。
参考文献
[1]张玉香.新时期“三品一标”工作重心及发展重点[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3):5-7.
[2]阿三妹.迪庆州“三品一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探讨[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5(2):48-50.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