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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办高校的治理中,存在着没有硬法形式但有实际约束力的软法规则。兴办民办高校是政府发展高等教育之行政任务民营化的一种方式,民营化后确保行政任务的实现基于行政主体"国家担保责任"的履行。政府应运用民营化以及国家担保责任方面的软法规则,以给付行政的姿态引导民办高校良性发展。允许投资者取得合理回报的软法规则,将释放民办高校的办学活力。正确认识正在发挥作用的软法规则对于完善硬法以及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