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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改革开放30年来,江苏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学前三年入园率已经达到95%,随着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推进,全省幼儿园的办园水平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但是我们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依然很大、政府投入不足、管理力量欠缺、师资队伍建设滞后、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和规范管理不够、新的入园难问题在一些城市显现,等等。怎样解决这些问题,使得江苏幼教事业能够再上一个台阶?我们约请了一些专家各抒己见,也希望广大有识之士都来建言献策。
对江苏学前教育未来十年发展的建议
南京师范大学虞永平
未来十年,是我国教育事业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不断攀升新的高峰和不断打牢基础的十年,也将是江苏的学前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和提升质量的十年。如何走好学前教育发展的未来十年,是政府和广大幼教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从几个主要的方面谈谈对未来十年江苏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
江苏是我国第一个建立地方幼儿教育法规的省份,这意味着依法兴教的意识在江苏已经萌生,江苏在依法兴教的征程上具有领先优势。如何使立法领先优势转化成事业发展的优势,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必须继续弘扬依法兴教的精神,使之成为江苏幼儿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推动力。《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已经颁布20多年,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背景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发展幼儿教育的基础更加坚实,国家有关的上位规章也已经颁布,公众的基本诉求、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各项官方的法律关系也出现了或多或少的改变。因此,从江苏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现实出发,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种的基本诉求出发,本着科学、合理和合法的原则,完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江苏幼儿教育必须关注的问题。
完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有利于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相应的法律关系,有利于将幼儿教育放置在地方立法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宏大视野之中。避免教育行政部门单打独斗和低效奔波;使发展幼儿教育真正成为代表江苏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人大和政府的责任,而不只是职能部门的责任;避免职能部门的执行权被公众视作决策权,让真正的决策主体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只有完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形成良好和稳定的幼儿教育财政投入体制,确保幼儿教育的投入法规化、制度化。确保政府各部门真正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确保幼儿教育的管理真正纳入整个政府的视野。真正落实国务院1987年就提出的多部门协调共管的期望。
完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其基本前提是研究国家上位规章和相关政策,同时,切实把握江苏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现实。切实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的基本诉求。切实把握政府、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基本利益关系。切实把握政府职能与公众义务之间的现实关系,切实把握发展幼儿教育的规律。只有这样,《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才能真正反映江苏发展幼儿教育的特色,指导江苏幼儿教育的实践,引领江苏幼儿教育在未来十年中的新跨越。
二、建立分层发展的机制
江苏是一个社会经济发达不均衡的省份,苏南、苏中及苏北的三级梯度发展是一个基本的事实。随着国家沿海发展战略的实施,苏中、苏北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发展,但要在短期内完全改变三个区域的发展差异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的发展,江苏学前教育的发展,也明显地呈现三级梯度,无论是幼儿园的硬件还是软件,甚至主要抚养人的教育意识,苏南、苏中及苏北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江苏的学前教育发展除了存在苏南、苏中及苏北的地区差异外,还存在城乡之间、本地居民子女与外来务工子女之间、不同性质的幼儿园之间的差别。虽然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之间的差异正在不断缩小,尤其是苏南,硬件的城乡倒挂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从全省的情况看,城乡差异还会在一定的时期里存在着。在苏南的很多地区,已经十分关注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园问题,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努力吸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园。如常熟市有的乡镇政府投入数千万元兴建幼儿园,接纳的幼儿80%以上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但从全省的情况来看,并非所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园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并非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能进入政府举办的高质量的幼儿园。民办的、质量相对较差的幼儿园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居多。由此也引出了不同性质的幼儿园之间的差异和不平衡。很显然,政府举办的幼儿园质量相对较高,其他主体举办的幼儿园质量相对较差。
未来十年,如何促进江苏学前教育的发展,应该有很多的思路和举措。分层发展是必然的选择。应该说。政府已经注意到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平衡,近年来政府的大量投入就是力图缩小这种不平衡。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重要尝试。我们认为。发展江苏学前教育必须将省政府的扶持性发展和主要依靠基层政府的鼓励性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对苏中、苏北的扶持性发展,需要在评估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从硬件扶持走向软件扶持,从给予性扶持走向政策性扶持。使苏中、苏北的学前教育在硬件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师资、课程也得到新的发展,使学前教育阶段的教师尤其是农村的教师在政策上真正感受教师的待遇、利益和尊严。其中。苏中和苏北的差异也是显著的,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必须深入研究和分析。
苏南学前教育的发展,应该在尊重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新的飞跃。切实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充分利用基层财政的力量,加快学前教育的软件建设。苏南幼儿园的硬件不亚于欧美发达国家,有些地方的幼儿园设施可称是世界一流的。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课程体系及活动结构与先进的硬件相比显得不匹配,不协调。因此,必须改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方向。在基本完成了硬件建设之后。政府的责任不是终结了,而是要关注软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造就一流的学前教育。
同时,我们认为,省政府应通过适当的资助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学前免费教育的尝试。作为国家行为和强迫行为的义务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暂时还没有实现的可能,学前义务教育也不适合在个别地方尝试。但免费教育作为福利社会和文明社会的标志,完全可以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省政府应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尝试,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江苏学前免费教育的最终实现开辟道路。在我国,已经有地级市通过人大决议宣布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在江苏。无论是县级市还是地级市,开展学前免费教育的试点是应该有可能的。
三、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发展学前教育。核心的是建立学前教育的投入机 制和投入体系。但仅有投入机制和投入体系还不能真正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稳定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是确保学前教育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在考虑学前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如何建立学前教育的政策体系。必须像关注学前教育的科学研究一样关注学前教育的政策研究。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政策体系。我们认为,当前最为核心的政策包括:
学前教育机构准入政策。应该在新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学前教育机构的准入细则。切实增强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行为的法律约束力和法律保护力,切实避免对违法机构取缔依据不足或取缔不力的现象,进而避免非法学前教育机构带来的安全事故频发和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现象滋生。
学前教育教师准入政策。学前教育是一项专门性的科学,不是任何人都能胜任幼儿园工作。很多改行到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已经深深体会到,做好幼儿园教师是一件很不容易的工作。因此必须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准入管理,除了关注幼儿教师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关注专业准入。学前教育准入能确保教师真正拥有保护和促进幼儿身体和精神成长的态度、知识和能力。在坚持教师准入的前提下,全面落实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的待遇。使广大教师真正安心、舒心、有尊严、创造性地投入学前教育工作。
新增学前教育机构的资源整合政策。像整个教育系统一样,优质资源的不足也是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很重大的问题。近年来,由此引发的矛盾变得越来越明显,有些地方甚至已经转化为社会矛盾。政府应该在切实关注群众利益和诉求的基础上,通过政策的调控,将新增的学前教育资源进行优质化改造或培育,努力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减少公众不满和社会矛盾。如政府全面接管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所有在教育用地上建设的幼儿园,通过合法和合理的方式。进行优质化培育。在当前的发展背景下,优质教育资源的增加必须依靠政府的作为。
学前教育成本核算和扶持政策。学前教育阶段的学费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幼儿园学费贵过大学”之类的评论已经出现好几年了。其实。学费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政府和家长如何分摊的问题,一方多掏了,另一方就必然少掏了;一方没有掏,另一方就全掏。民办的幼儿园就是学费完全由家长来承担的。幼儿园收费该是多少,一要看政府承担了多少,二要看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如果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没有比公办幼儿园高,那意味着它的办学成本低,有可能硬件设施和师资都比公办幼儿园差。如果民办幼儿园开了天价,一年要十万、八万的,要么说明它的投入大,成本高,要么说明举办者追求高收益。但我国的法规明确规定幼儿园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如何核算幼儿园的成本?如何根据成本给予适当的政府支持,以确保学前教育机构的基准质量?如何根据成本核算规范暴利性幼儿园?这就必须研究成本核算方法和对薄弱幼儿园预警和扶持的政策。
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政策。普及学前教育是我国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目标。普及意味着什么?普及不只是入园率的提升,普及不只是数量要求,普及必须是质和量的统一。江苏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整个社会事业追求的发展必定是全面的发展。是有质保量的发展。因此,对江苏不同的地区来说,普及学前教育都是艰巨的任务,如何在现实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我们认为,今后的评估,不只是办园水平评估,一定要关注教育质量评估。广大纳税人创造的价值最终要转化为子女身体和精神的发展,这才是学前教育和所有其他教育真正的落脚点。与其他教育相比,学前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有自身的特点。需要深入地研究和系统地开发。
我的两条建议
无锡市实验幼儿园 吴颃琛
第一,给足公办园教师编制,尽快做到在公办园工作的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现有的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还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办园规模、工作方式、事业发展的需要。然而,仅仅制定编制还不够,还得强调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制标准,因为有了编制不执行。幼儿园的优质发展还是得不到保障。我省是一个经济发达地区,也是基础教育的发达地区,但是多年来公办幼儿园的教师编制却得不到保障。以某一个公办园为主体的城市为例:公办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5%,而编制内的公办教师却仅占全市幼儿教师总数的25%。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一是数年来编制部门不安排教师编制给幼儿园,也许是举国上下全力以赴在普及义务教育,一时顾不上学前教育:二是入园幼儿逐年增多,为应对入园压力。各幼儿园规模不断扩大却拿不到编制,只得聘用无编制幼儿教师。这一现状带来的主要弊端,首先是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下降,直接影响保教质量的提升;其次,在一个幼儿园内同岗不同酬,造成了新的分配不公平。我想教育的公平性,在关注到受教育者得到公平教育的同时,也应让教育者也享受到公平待遇!建议政府要增加公办教师的编制,提高公办教师比例。另外要设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聘用教师的待遇,缩小公办教师和聘用教师的收入差距,稳定教师队伍。留住好教师。
第二,大力扶持民办园,努力缩小公、民办园幼儿享受优质教育待遇的差距。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园一样承担着培育下一代的职能,却比公办园承受着更多的压力:运行成本的压力、招生的压力、教师队伍不稳定、专业能力不高的压力,等等,这些压力会导致有些民办园办园方向、办学行为的偏差。但民办园帮助政府分担了人力、财力的支出。政府理应给予扶持、帮助甚至奖励。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园,我建议从以下三点人手:
1 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民办园的督导。通过调研、评估发现问题,肯定经验,引导正确的办园方向。规范办园行为。
2 请专业人士定期、不定期或阶段性地跟进,给予针对性的专业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从民办园自我发展的需要出发,帮助其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3 政府建立民办园奖励机制。通过督导评估和考核,对办得好的民办园要给予奖励,激励民办园强化内涵发展的意识,不断提高保教质量,让在民办园就读的孩子也能享受优质教育。
理顺办园体制,以公办园为主体
常州市教育局沈梅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其经济实力已经基本具备在全国率先实行12年免费义务教育的条件。而12年义务教育应向幼儿教育阶段延伸。作为教育大省。应具有夯实根基教育的认识。但是江苏的幼儿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是最不被重视的一个阶段。因此,政府有责任将幼儿教育做强。只有将幼儿教育列入义务教育,才有做强的资本。
如果幼儿教育暂时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可能,那么建议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发展幼儿教育的主要责任。在我省,要修正“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的规定,尽快出 台促进幼教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理顺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将公办园作为办园主体,以确保幼儿教育的教育性质与公益性质。政府要把公办园纳入公共财政,落实办园经费,拨给人头经费。与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一样依法保障教师的身份、地位和应该享有的权益。对在公办幼儿园或集体性质幼儿园工作的非公办编制业务骨干、优秀教师,每年要拿出一定指标,将他们转为公办编制。为减轻幼儿园社保负担,自收自支幼儿园教师社保经费的单位支付部分,按幼儿园的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全额负担。幼儿园从社保中减少的支出主要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和改善办学条件。
在江苏,民办幼儿园只能作为公办幼儿园的补充,总数不能超过10%。同时,政府也应对民办园有适当的人力和财力支持,以保证民办园的办园方向不偏离社会公益事业的轨道。不以营利为目的。
对一些经济贫困的地区建议采用政府主办为主、社会力量支持、家长适当分担幼儿教育费用的方式来保证幼儿的入园率。
需加强幼儿教育管理力量
连云港市杨晓红王春华
在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幼教被形象地喻为一块“短板”,究其原因很多,但管理力量不足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首先,从教育对象与管理人员之比看。近年来,全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在园儿童达177.6万,幼儿园数量有6000多。但是幼教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省辖市及县(区)教育局最多配置一名幼教管理干部和一名教研员,苏北地区很多县只有教研员或幼教干部一位。较之中小学段人员配备,相距甚远。面对几十所、近百所幼儿园,逾千人的保教队伍,别说抓管理、搞教研,仅上传下达也很难做到位。凭借这样的配置,何谈高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
其次,从多元的办园格局看。幼儿教育区别于中小学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社会力量办园占据主体,个人、集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工作非常复杂。仅靠现有的微薄的管理力量,无论是精力还是体力,都难于应对。
再次,从上级与下级的对应关系看。2009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分成一司、二司,在二司设立幼教处,配备专职人员。而我省、各市教育部门都没有设幼教处,即使在基教处配备了幼教干部,但他(她)要同时承担科室其他日常工作。幼教业务常常被义务教育工作所“挤占”,严重影响政策执行力。
怎么办呢?我们建议:
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专设幼教管理机构。我省率先把幼儿教育纳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并提出了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举措,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单列幼教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配置,实质性推进幼教管理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否则,一切都只能“纸上谈兵”。只有充实管理队伍,才能有明确分工,才能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将实现幼儿教育现代化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在配置幼教专业人员时,要还幼儿教育一个“专业”名分。我们曾经与同事到幼儿园检查。同事惊讶地问:“幼儿园也要备课?也有教材?也搞教科研?我到现在才知道。”真是令人讶异。幼儿教育专业“名分”不容忽视。在基础教育学段,幼儿教育应当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只有懂幼儿教育的管理人员才能使幼儿教育“专业”得到巩固。
发展公办幼儿园 减轻百姓负担
南京市鼓楼幼儿园 崔利玲
作为江苏省教育评估组成员和省农村合格园建设项目培训教师,我有机会在全省各地考察。在体验江苏幼教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不利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诸多问题:现有法律法规滞后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学前教育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财政投入总量不足造成学前教育机构缺乏可持续发展动力,教师编制、职称、待遇等突出问题影响师资队伍的稳定,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愈加严重,对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停留表面,农村学前教育亟待扶持……
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我们欣喜看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等举措。
我认为要实现发展规划纲要中的目标,首先应建立与幼教相关的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学制的第一阶段,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国民基础教育,应该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国家应通过教育立法完善政府责任落实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监管力度,为更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减少城乡差异、地区差异;要本着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基的理念,举办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机构,改善现有学前教育机构的条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其次,要大力发展教育系统管理的幼儿园。教育系统幼儿园目前是百姓的首选,主要原因是有财政投入、收费价格低、教师队伍稳定、教育质量高。如果政府加大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不妨用部分财力举办归属教育系统管理的幼儿园。一来政府可以根据百姓的需求和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点,使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二来教育系统幼儿园可以采用教师流动的方式保证新办幼儿园的高起点、高水平,满足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如果收费合理的教育系统幼儿园足够面大量广,一定能在真正意义上减轻百姓的负担。
第三要扶持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这些幼儿园大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应社会经济建设需要建立的幼儿园,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幼儿园逐渐成为徒有公办园外壳、实际自负盈亏的幼儿园。政府应充分借助这些幼儿园的历史底蕴、市民美誉度,给予一定的、稳定的财政投入。就能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标。
聚集各方力量,共谱江苏幼教新乐章
南京市实验幼儿园 陈国强
江苏省的幼儿教育有着骄人的历史:我国学前教育专家陈鹤琴先生在南京创办了中国近代史上知名的南京鼓楼幼稚园;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南京师范学院(今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学前教育专业;20世纪80年代,全省已经基本建立起从省一级的实验幼儿园到乡镇中心幼儿园比较完整的幼教网络;新一轮幼教课程改革也于上世纪80年代率先在南京开展……在当时。有一句流行语:“全国幼教看江苏,江苏幼教看南京”,这说明当时江苏的幼教无论是保教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管理、教育科研都走在全国前列。
虽然2000年前后,江苏的幼儿教育走了一段弯路,但是我们仍有着诸多优势:
江苏从省到市一级制订了许多幼教法规,各地都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中。
南京师大的学前教育系在全国乃至在全世界的学前教育界都有着很高的知名度,近几年全省又有多所高等学校开设了学前教育系科,这些高校培养了众多高素质的教师。
我省各市、县都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幼教科研、教研网络和健全的工作机制。这对引导、提升我省幼儿园的保教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江苏更有一批忠诚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儿童的基层幼教工作者和教学卓越的特级教师。拥有一批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优质幼儿园,这些是我省幼教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江苏还有在全国最早成立的幼儿教育研究会(现学前教育学会),她团结了一大批优秀的幼儿教育工作者,通过教育科学研究,提高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也提高了教师的业务能力。
作为学前教育战线的一名老兵,我期盼着在“重视学前教育”的有利环境中,重塑江苏幼教的辉煌。从教五十年的工作经历,我深深感到聚合各方力量推动江苏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省的教育行政、高校、教研、学会以及基层幼儿园就紧密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创造了江苏幼教的光荣历史。今后的辉煌也必定需要这几方面形成合力。我建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搭建一个平台,将上述的几种力量紧密地聚合在一起。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探索、共同实践,开创江苏幼教新局面,共同谱写江苏幼教新的交响乐章!
对江苏学前教育未来十年发展的建议
南京师范大学虞永平
未来十年,是我国教育事业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不断攀升新的高峰和不断打牢基础的十年,也将是江苏的学前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和提升质量的十年。如何走好学前教育发展的未来十年,是政府和广大幼教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从几个主要的方面谈谈对未来十年江苏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
江苏是我国第一个建立地方幼儿教育法规的省份,这意味着依法兴教的意识在江苏已经萌生,江苏在依法兴教的征程上具有领先优势。如何使立法领先优势转化成事业发展的优势,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必须继续弘扬依法兴教的精神,使之成为江苏幼儿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推动力。《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已经颁布20多年,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背景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发展幼儿教育的基础更加坚实,国家有关的上位规章也已经颁布,公众的基本诉求、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各项官方的法律关系也出现了或多或少的改变。因此,从江苏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现实出发,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种的基本诉求出发,本着科学、合理和合法的原则,完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江苏幼儿教育必须关注的问题。
完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有利于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相应的法律关系,有利于将幼儿教育放置在地方立法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宏大视野之中。避免教育行政部门单打独斗和低效奔波;使发展幼儿教育真正成为代表江苏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人大和政府的责任,而不只是职能部门的责任;避免职能部门的执行权被公众视作决策权,让真正的决策主体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只有完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形成良好和稳定的幼儿教育财政投入体制,确保幼儿教育的投入法规化、制度化。确保政府各部门真正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确保幼儿教育的管理真正纳入整个政府的视野。真正落实国务院1987年就提出的多部门协调共管的期望。
完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其基本前提是研究国家上位规章和相关政策,同时,切实把握江苏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现实。切实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的基本诉求。切实把握政府、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基本利益关系。切实把握政府职能与公众义务之间的现实关系,切实把握发展幼儿教育的规律。只有这样,《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才能真正反映江苏发展幼儿教育的特色,指导江苏幼儿教育的实践,引领江苏幼儿教育在未来十年中的新跨越。
二、建立分层发展的机制
江苏是一个社会经济发达不均衡的省份,苏南、苏中及苏北的三级梯度发展是一个基本的事实。随着国家沿海发展战略的实施,苏中、苏北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发展,但要在短期内完全改变三个区域的发展差异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的发展,江苏学前教育的发展,也明显地呈现三级梯度,无论是幼儿园的硬件还是软件,甚至主要抚养人的教育意识,苏南、苏中及苏北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江苏的学前教育发展除了存在苏南、苏中及苏北的地区差异外,还存在城乡之间、本地居民子女与外来务工子女之间、不同性质的幼儿园之间的差别。虽然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之间的差异正在不断缩小,尤其是苏南,硬件的城乡倒挂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从全省的情况看,城乡差异还会在一定的时期里存在着。在苏南的很多地区,已经十分关注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园问题,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努力吸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园。如常熟市有的乡镇政府投入数千万元兴建幼儿园,接纳的幼儿80%以上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但从全省的情况来看,并非所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园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并非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能进入政府举办的高质量的幼儿园。民办的、质量相对较差的幼儿园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居多。由此也引出了不同性质的幼儿园之间的差异和不平衡。很显然,政府举办的幼儿园质量相对较高,其他主体举办的幼儿园质量相对较差。
未来十年,如何促进江苏学前教育的发展,应该有很多的思路和举措。分层发展是必然的选择。应该说。政府已经注意到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平衡,近年来政府的大量投入就是力图缩小这种不平衡。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重要尝试。我们认为。发展江苏学前教育必须将省政府的扶持性发展和主要依靠基层政府的鼓励性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对苏中、苏北的扶持性发展,需要在评估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从硬件扶持走向软件扶持,从给予性扶持走向政策性扶持。使苏中、苏北的学前教育在硬件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师资、课程也得到新的发展,使学前教育阶段的教师尤其是农村的教师在政策上真正感受教师的待遇、利益和尊严。其中。苏中和苏北的差异也是显著的,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必须深入研究和分析。
苏南学前教育的发展,应该在尊重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新的飞跃。切实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充分利用基层财政的力量,加快学前教育的软件建设。苏南幼儿园的硬件不亚于欧美发达国家,有些地方的幼儿园设施可称是世界一流的。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课程体系及活动结构与先进的硬件相比显得不匹配,不协调。因此,必须改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方向。在基本完成了硬件建设之后。政府的责任不是终结了,而是要关注软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造就一流的学前教育。
同时,我们认为,省政府应通过适当的资助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学前免费教育的尝试。作为国家行为和强迫行为的义务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暂时还没有实现的可能,学前义务教育也不适合在个别地方尝试。但免费教育作为福利社会和文明社会的标志,完全可以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省政府应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尝试,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江苏学前免费教育的最终实现开辟道路。在我国,已经有地级市通过人大决议宣布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在江苏。无论是县级市还是地级市,开展学前免费教育的试点是应该有可能的。
三、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发展学前教育。核心的是建立学前教育的投入机 制和投入体系。但仅有投入机制和投入体系还不能真正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稳定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是确保学前教育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在考虑学前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如何建立学前教育的政策体系。必须像关注学前教育的科学研究一样关注学前教育的政策研究。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政策体系。我们认为,当前最为核心的政策包括:
学前教育机构准入政策。应该在新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学前教育机构的准入细则。切实增强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行为的法律约束力和法律保护力,切实避免对违法机构取缔依据不足或取缔不力的现象,进而避免非法学前教育机构带来的安全事故频发和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现象滋生。
学前教育教师准入政策。学前教育是一项专门性的科学,不是任何人都能胜任幼儿园工作。很多改行到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已经深深体会到,做好幼儿园教师是一件很不容易的工作。因此必须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准入管理,除了关注幼儿教师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关注专业准入。学前教育准入能确保教师真正拥有保护和促进幼儿身体和精神成长的态度、知识和能力。在坚持教师准入的前提下,全面落实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的待遇。使广大教师真正安心、舒心、有尊严、创造性地投入学前教育工作。
新增学前教育机构的资源整合政策。像整个教育系统一样,优质资源的不足也是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很重大的问题。近年来,由此引发的矛盾变得越来越明显,有些地方甚至已经转化为社会矛盾。政府应该在切实关注群众利益和诉求的基础上,通过政策的调控,将新增的学前教育资源进行优质化改造或培育,努力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减少公众不满和社会矛盾。如政府全面接管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所有在教育用地上建设的幼儿园,通过合法和合理的方式。进行优质化培育。在当前的发展背景下,优质教育资源的增加必须依靠政府的作为。
学前教育成本核算和扶持政策。学前教育阶段的学费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幼儿园学费贵过大学”之类的评论已经出现好几年了。其实。学费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政府和家长如何分摊的问题,一方多掏了,另一方就必然少掏了;一方没有掏,另一方就全掏。民办的幼儿园就是学费完全由家长来承担的。幼儿园收费该是多少,一要看政府承担了多少,二要看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如果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没有比公办幼儿园高,那意味着它的办学成本低,有可能硬件设施和师资都比公办幼儿园差。如果民办幼儿园开了天价,一年要十万、八万的,要么说明它的投入大,成本高,要么说明举办者追求高收益。但我国的法规明确规定幼儿园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如何核算幼儿园的成本?如何根据成本给予适当的政府支持,以确保学前教育机构的基准质量?如何根据成本核算规范暴利性幼儿园?这就必须研究成本核算方法和对薄弱幼儿园预警和扶持的政策。
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政策。普及学前教育是我国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目标。普及意味着什么?普及不只是入园率的提升,普及不只是数量要求,普及必须是质和量的统一。江苏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整个社会事业追求的发展必定是全面的发展。是有质保量的发展。因此,对江苏不同的地区来说,普及学前教育都是艰巨的任务,如何在现实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我们认为,今后的评估,不只是办园水平评估,一定要关注教育质量评估。广大纳税人创造的价值最终要转化为子女身体和精神的发展,这才是学前教育和所有其他教育真正的落脚点。与其他教育相比,学前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有自身的特点。需要深入地研究和系统地开发。
我的两条建议
无锡市实验幼儿园 吴颃琛
第一,给足公办园教师编制,尽快做到在公办园工作的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现有的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还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办园规模、工作方式、事业发展的需要。然而,仅仅制定编制还不够,还得强调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制标准,因为有了编制不执行。幼儿园的优质发展还是得不到保障。我省是一个经济发达地区,也是基础教育的发达地区,但是多年来公办幼儿园的教师编制却得不到保障。以某一个公办园为主体的城市为例:公办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5%,而编制内的公办教师却仅占全市幼儿教师总数的25%。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一是数年来编制部门不安排教师编制给幼儿园,也许是举国上下全力以赴在普及义务教育,一时顾不上学前教育:二是入园幼儿逐年增多,为应对入园压力。各幼儿园规模不断扩大却拿不到编制,只得聘用无编制幼儿教师。这一现状带来的主要弊端,首先是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下降,直接影响保教质量的提升;其次,在一个幼儿园内同岗不同酬,造成了新的分配不公平。我想教育的公平性,在关注到受教育者得到公平教育的同时,也应让教育者也享受到公平待遇!建议政府要增加公办教师的编制,提高公办教师比例。另外要设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聘用教师的待遇,缩小公办教师和聘用教师的收入差距,稳定教师队伍。留住好教师。
第二,大力扶持民办园,努力缩小公、民办园幼儿享受优质教育待遇的差距。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园一样承担着培育下一代的职能,却比公办园承受着更多的压力:运行成本的压力、招生的压力、教师队伍不稳定、专业能力不高的压力,等等,这些压力会导致有些民办园办园方向、办学行为的偏差。但民办园帮助政府分担了人力、财力的支出。政府理应给予扶持、帮助甚至奖励。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园,我建议从以下三点人手:
1 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民办园的督导。通过调研、评估发现问题,肯定经验,引导正确的办园方向。规范办园行为。
2 请专业人士定期、不定期或阶段性地跟进,给予针对性的专业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从民办园自我发展的需要出发,帮助其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3 政府建立民办园奖励机制。通过督导评估和考核,对办得好的民办园要给予奖励,激励民办园强化内涵发展的意识,不断提高保教质量,让在民办园就读的孩子也能享受优质教育。
理顺办园体制,以公办园为主体
常州市教育局沈梅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其经济实力已经基本具备在全国率先实行12年免费义务教育的条件。而12年义务教育应向幼儿教育阶段延伸。作为教育大省。应具有夯实根基教育的认识。但是江苏的幼儿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是最不被重视的一个阶段。因此,政府有责任将幼儿教育做强。只有将幼儿教育列入义务教育,才有做强的资本。
如果幼儿教育暂时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可能,那么建议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发展幼儿教育的主要责任。在我省,要修正“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的规定,尽快出 台促进幼教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理顺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将公办园作为办园主体,以确保幼儿教育的教育性质与公益性质。政府要把公办园纳入公共财政,落实办园经费,拨给人头经费。与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一样依法保障教师的身份、地位和应该享有的权益。对在公办幼儿园或集体性质幼儿园工作的非公办编制业务骨干、优秀教师,每年要拿出一定指标,将他们转为公办编制。为减轻幼儿园社保负担,自收自支幼儿园教师社保经费的单位支付部分,按幼儿园的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全额负担。幼儿园从社保中减少的支出主要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和改善办学条件。
在江苏,民办幼儿园只能作为公办幼儿园的补充,总数不能超过10%。同时,政府也应对民办园有适当的人力和财力支持,以保证民办园的办园方向不偏离社会公益事业的轨道。不以营利为目的。
对一些经济贫困的地区建议采用政府主办为主、社会力量支持、家长适当分担幼儿教育费用的方式来保证幼儿的入园率。
需加强幼儿教育管理力量
连云港市杨晓红王春华
在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幼教被形象地喻为一块“短板”,究其原因很多,但管理力量不足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首先,从教育对象与管理人员之比看。近年来,全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在园儿童达177.6万,幼儿园数量有6000多。但是幼教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省辖市及县(区)教育局最多配置一名幼教管理干部和一名教研员,苏北地区很多县只有教研员或幼教干部一位。较之中小学段人员配备,相距甚远。面对几十所、近百所幼儿园,逾千人的保教队伍,别说抓管理、搞教研,仅上传下达也很难做到位。凭借这样的配置,何谈高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
其次,从多元的办园格局看。幼儿教育区别于中小学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社会力量办园占据主体,个人、集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工作非常复杂。仅靠现有的微薄的管理力量,无论是精力还是体力,都难于应对。
再次,从上级与下级的对应关系看。2009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分成一司、二司,在二司设立幼教处,配备专职人员。而我省、各市教育部门都没有设幼教处,即使在基教处配备了幼教干部,但他(她)要同时承担科室其他日常工作。幼教业务常常被义务教育工作所“挤占”,严重影响政策执行力。
怎么办呢?我们建议:
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专设幼教管理机构。我省率先把幼儿教育纳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并提出了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举措,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单列幼教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配置,实质性推进幼教管理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否则,一切都只能“纸上谈兵”。只有充实管理队伍,才能有明确分工,才能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将实现幼儿教育现代化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在配置幼教专业人员时,要还幼儿教育一个“专业”名分。我们曾经与同事到幼儿园检查。同事惊讶地问:“幼儿园也要备课?也有教材?也搞教科研?我到现在才知道。”真是令人讶异。幼儿教育专业“名分”不容忽视。在基础教育学段,幼儿教育应当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只有懂幼儿教育的管理人员才能使幼儿教育“专业”得到巩固。
发展公办幼儿园 减轻百姓负担
南京市鼓楼幼儿园 崔利玲
作为江苏省教育评估组成员和省农村合格园建设项目培训教师,我有机会在全省各地考察。在体验江苏幼教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不利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诸多问题:现有法律法规滞后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学前教育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财政投入总量不足造成学前教育机构缺乏可持续发展动力,教师编制、职称、待遇等突出问题影响师资队伍的稳定,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愈加严重,对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停留表面,农村学前教育亟待扶持……
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我们欣喜看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等举措。
我认为要实现发展规划纲要中的目标,首先应建立与幼教相关的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学制的第一阶段,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国民基础教育,应该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国家应通过教育立法完善政府责任落实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监管力度,为更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减少城乡差异、地区差异;要本着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基的理念,举办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机构,改善现有学前教育机构的条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其次,要大力发展教育系统管理的幼儿园。教育系统幼儿园目前是百姓的首选,主要原因是有财政投入、收费价格低、教师队伍稳定、教育质量高。如果政府加大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不妨用部分财力举办归属教育系统管理的幼儿园。一来政府可以根据百姓的需求和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点,使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二来教育系统幼儿园可以采用教师流动的方式保证新办幼儿园的高起点、高水平,满足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如果收费合理的教育系统幼儿园足够面大量广,一定能在真正意义上减轻百姓的负担。
第三要扶持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这些幼儿园大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应社会经济建设需要建立的幼儿园,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幼儿园逐渐成为徒有公办园外壳、实际自负盈亏的幼儿园。政府应充分借助这些幼儿园的历史底蕴、市民美誉度,给予一定的、稳定的财政投入。就能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标。
聚集各方力量,共谱江苏幼教新乐章
南京市实验幼儿园 陈国强
江苏省的幼儿教育有着骄人的历史:我国学前教育专家陈鹤琴先生在南京创办了中国近代史上知名的南京鼓楼幼稚园;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南京师范学院(今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学前教育专业;20世纪80年代,全省已经基本建立起从省一级的实验幼儿园到乡镇中心幼儿园比较完整的幼教网络;新一轮幼教课程改革也于上世纪80年代率先在南京开展……在当时。有一句流行语:“全国幼教看江苏,江苏幼教看南京”,这说明当时江苏的幼教无论是保教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管理、教育科研都走在全国前列。
虽然2000年前后,江苏的幼儿教育走了一段弯路,但是我们仍有着诸多优势:
江苏从省到市一级制订了许多幼教法规,各地都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中。
南京师大的学前教育系在全国乃至在全世界的学前教育界都有着很高的知名度,近几年全省又有多所高等学校开设了学前教育系科,这些高校培养了众多高素质的教师。
我省各市、县都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幼教科研、教研网络和健全的工作机制。这对引导、提升我省幼儿园的保教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江苏更有一批忠诚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儿童的基层幼教工作者和教学卓越的特级教师。拥有一批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优质幼儿园,这些是我省幼教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江苏还有在全国最早成立的幼儿教育研究会(现学前教育学会),她团结了一大批优秀的幼儿教育工作者,通过教育科学研究,提高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也提高了教师的业务能力。
作为学前教育战线的一名老兵,我期盼着在“重视学前教育”的有利环境中,重塑江苏幼教的辉煌。从教五十年的工作经历,我深深感到聚合各方力量推动江苏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省的教育行政、高校、教研、学会以及基层幼儿园就紧密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创造了江苏幼教的光荣历史。今后的辉煌也必定需要这几方面形成合力。我建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搭建一个平台,将上述的几种力量紧密地聚合在一起。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探索、共同实践,开创江苏幼教新局面,共同谱写江苏幼教新的交响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