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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礼论》中把教师放在了“天地君亲师”中,“君师者,治之本也”的角色上。教师这个社会角色真的应该如此高尚,如此伟大吗?然而另一方面在元朝。“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丐十儒”,甚至建国后,教师还当了一阵子的“臭老九”教师这个职业真的如此卑贱吗?
教师本质上只是万千职业中的一种,它不比任何职业低贱,也不比任何职业高尚,虽然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了教师们的社会角色,但是单独为某一种职业立法,去除当时的历史因素,其实违反了现代人文关于“平等”的理念!“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韩愈在《师说》中定义了教师这个社会职业角色。既然只是一个社会职业角色,那么相应的这群人应该承担社会赋予他们的社会义务,并正常享受社会给予的权利。任何社会角色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思想、环境影响下会折射出不同的形象,就像我们透过棱镜看到的彩虹。祖国在经历了快速发展的30年,我们的社会环境早已经今非昔比。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不知多少番,根据经济决定政治的客观规律,不难推论各种社会角色的定位早已开始变化。教师,这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蜡烛”“春蚕”还能端坐于高尚的神坛吗?
思想的解放开启了人们质疑权威的禁忌,打碎了教师们作为知识化身的塑像。知识爆炸的时代人们敢于质疑任何的权威,信息产业化的发展使得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变得更加多元化。如果一个学生认真使用互联网预习第二天将要学习的课程,他所获得的知识和观点将远远大于在课堂上的知识容量。教师在学生面前再也没有学术上的优越感。既然没有了知识优势,教师还能维持自身的权威和高大的形象吗?学生还有什么理由去敬畏教师,去崇拜教育?
市场规律撬动了经济发展,也刮掉了教师们“无私奉献的蜡烛”的残妆。事实证明教师也是平凡的人。也需要最基本的生活、生存物质资料。这与人们多年以来接受到的教师道德宣传塑造产生了差异。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生产多元化。各种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破土而出;知识的传播和获得被极度市场化。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推动了网络教育行业,远程教育已经成为未来教育的主要模式之一;这些使得传统教育模式受到挑战。相对于传统教育行业,远程教育需要的仅仅是一台电脑,一根网线而已!从成本上看来,传统教育相比远程网络教育没有丝毫的竞争能力。从选择的多样性和便利性看来也没有哪一所学校敢于抗衡网络教育。教师作为传统教育模式的主要生产力,显得那么的尴尬,就像一台放在停车场的锈迹斑驳的旧自行车。
政治民主化的推进唤醒了人们的民主意识,维权成为公民体现自身民主权益的重要手段。当教师面临的工作与民众的权益产生直接的冲突时,将直接导致教师的最后一丝尊严被打碎。教师应该只是个平凡的社会角色,尽管社会舆论的过度美化使得教师形象已经被抬得过高,但是社会和法律并没有赋予教师一丝过分权利。教师只是一个有着基本的、平凡权利的社会角色。比如:教师督促学生做教室的卫生值日,学生可以说我是来学习的,不是来打扫卫生的,如果你想打扫卫生可以自己做,或者找物业。没有那一条校规校纪,规定教师可以因为学生不做值日对学生加以处罚。社会舆论也不会支持这样的校规校纪。没有听说过哪个学校因为学生不做卫生值日做出开除处理的决定的。同样在课堂上学生如果想离开就可以离开,教师在理论上是不可以阻止的,教师是没有权力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这是违背宪法的。在学校如果在校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教师是没有权利强行干预的,只能根据教师的基本权利进行苍白的说教,尽公民的基本劝阻义务。学校是没有权利判定谁是谁非的,那是公安,法院才有的权力。学校只能依据政法部门作出的决断和判定在事后公布学校的处理决定。学生的身体,思想,意志都是独立的,除非学生自身想改变,否则教师没有权利去改变他。否则就会面临学生的对抗,家长的投诉,媒体的抨击。没有哪一位教师愿意打破平静的生活,把自己甚至自己的家人置于风口浪尖之下。教育应该在法律的规则内进行,但是教育必须有详细的实质性的案例标准处理流程。然而目前大多数教师并不知道一旦发生这些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教育系统也不会针对这些情况作出预案,因为这些个例发生的几率太小了,成本太高了。但是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对于一位教师的执教历程将有着重大的影响。除非教育和法律完美的融合,有着明确法律依据的教师才可以应对日益增强的公民权益意识。
总之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中国思想走向解放的三十年;是中国经济走向市场化的三十年;是中国政治走向民主化的三十年。翻天覆地的生产力变化必将引发巨大的社会意识变革,巨大的社会意识变化必将导致社会角色定位的变化和社会意识认知的变化。现有的教育体制将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教师、作为曾经被美化过度的一种社会角色将到底何去何从,我无从定论,但是充满期待。
教师本质上只是万千职业中的一种,它不比任何职业低贱,也不比任何职业高尚,虽然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了教师们的社会角色,但是单独为某一种职业立法,去除当时的历史因素,其实违反了现代人文关于“平等”的理念!“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韩愈在《师说》中定义了教师这个社会职业角色。既然只是一个社会职业角色,那么相应的这群人应该承担社会赋予他们的社会义务,并正常享受社会给予的权利。任何社会角色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思想、环境影响下会折射出不同的形象,就像我们透过棱镜看到的彩虹。祖国在经历了快速发展的30年,我们的社会环境早已经今非昔比。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不知多少番,根据经济决定政治的客观规律,不难推论各种社会角色的定位早已开始变化。教师,这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蜡烛”“春蚕”还能端坐于高尚的神坛吗?
思想的解放开启了人们质疑权威的禁忌,打碎了教师们作为知识化身的塑像。知识爆炸的时代人们敢于质疑任何的权威,信息产业化的发展使得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变得更加多元化。如果一个学生认真使用互联网预习第二天将要学习的课程,他所获得的知识和观点将远远大于在课堂上的知识容量。教师在学生面前再也没有学术上的优越感。既然没有了知识优势,教师还能维持自身的权威和高大的形象吗?学生还有什么理由去敬畏教师,去崇拜教育?
市场规律撬动了经济发展,也刮掉了教师们“无私奉献的蜡烛”的残妆。事实证明教师也是平凡的人。也需要最基本的生活、生存物质资料。这与人们多年以来接受到的教师道德宣传塑造产生了差异。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生产多元化。各种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破土而出;知识的传播和获得被极度市场化。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推动了网络教育行业,远程教育已经成为未来教育的主要模式之一;这些使得传统教育模式受到挑战。相对于传统教育行业,远程教育需要的仅仅是一台电脑,一根网线而已!从成本上看来,传统教育相比远程网络教育没有丝毫的竞争能力。从选择的多样性和便利性看来也没有哪一所学校敢于抗衡网络教育。教师作为传统教育模式的主要生产力,显得那么的尴尬,就像一台放在停车场的锈迹斑驳的旧自行车。
政治民主化的推进唤醒了人们的民主意识,维权成为公民体现自身民主权益的重要手段。当教师面临的工作与民众的权益产生直接的冲突时,将直接导致教师的最后一丝尊严被打碎。教师应该只是个平凡的社会角色,尽管社会舆论的过度美化使得教师形象已经被抬得过高,但是社会和法律并没有赋予教师一丝过分权利。教师只是一个有着基本的、平凡权利的社会角色。比如:教师督促学生做教室的卫生值日,学生可以说我是来学习的,不是来打扫卫生的,如果你想打扫卫生可以自己做,或者找物业。没有那一条校规校纪,规定教师可以因为学生不做值日对学生加以处罚。社会舆论也不会支持这样的校规校纪。没有听说过哪个学校因为学生不做卫生值日做出开除处理的决定的。同样在课堂上学生如果想离开就可以离开,教师在理论上是不可以阻止的,教师是没有权力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这是违背宪法的。在学校如果在校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教师是没有权利强行干预的,只能根据教师的基本权利进行苍白的说教,尽公民的基本劝阻义务。学校是没有权利判定谁是谁非的,那是公安,法院才有的权力。学校只能依据政法部门作出的决断和判定在事后公布学校的处理决定。学生的身体,思想,意志都是独立的,除非学生自身想改变,否则教师没有权利去改变他。否则就会面临学生的对抗,家长的投诉,媒体的抨击。没有哪一位教师愿意打破平静的生活,把自己甚至自己的家人置于风口浪尖之下。教育应该在法律的规则内进行,但是教育必须有详细的实质性的案例标准处理流程。然而目前大多数教师并不知道一旦发生这些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教育系统也不会针对这些情况作出预案,因为这些个例发生的几率太小了,成本太高了。但是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对于一位教师的执教历程将有着重大的影响。除非教育和法律完美的融合,有着明确法律依据的教师才可以应对日益增强的公民权益意识。
总之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中国思想走向解放的三十年;是中国经济走向市场化的三十年;是中国政治走向民主化的三十年。翻天覆地的生产力变化必将引发巨大的社会意识变革,巨大的社会意识变化必将导致社会角色定位的变化和社会意识认知的变化。现有的教育体制将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教师、作为曾经被美化过度的一种社会角色将到底何去何从,我无从定论,但是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