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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各地经济大开发,我国建筑业得到高速发展,企业效益稳步提高,工程建设成就显著,背后带来的因建设工程纠纷而导致的民事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随着引发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审判实务中,由于法官对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有限,对于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专业问题不能依照举证责任原则进行判定,于是把争议焦点全部通过司法鉴定方式解决,把鉴定结论作为判决主文直接采信,以鉴代审,实际把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审判权转移由鉴定机构行使,引起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