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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类似,澳大利亚宪法没有明确赋予联邦对教育的权力,包括高等教育投资权限在内的诸多权力皆属于各州所有。但是,目前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投资体系却呈现出与最初宪法原则不相一致的地方,联邦政府成为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承担了大学的全部办学费用,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经费也主要以联邦投资为主。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变化,主要与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在高等教育投资方面法律权限的转换有关,本文将分三个阶段对此过程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