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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昌邑市的“阳光体育运动”展开了具体调研,并选取初中学校落实这一政策的具体概况展开了相应的分析,寻找出推进全市阳光体育运动发展的新对策,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从而促进学校体育与时俱进,构建具有生命活力的学校体育文化活动,为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本文对昌邑市初中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并将视角聚焦于政策执行环节,以昌邑市初中为例,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对昌邑市的13所初中的600名学生、70位体育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昌邑市教育局部分领导和各学校的领导、班主任进行访谈。分别从阳光体育运动中资源利用情况、完成的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研究以下几个主要内容:昌邑市初中“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的问题分析;昌邑市初中“阳光体育运动”政策执行现状的分析;昌邑市初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政策执行各因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经调查研究发现昌邑市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时存在了很多问题:1.学校领导不重视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2.学校对阳光体育活动的经费投入不足。3.体育课程开设不足,甚至无故被挤占。4.阳光体育运动的时间不足。5.学生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动机不够积极。6.大部分家长仍然“重智育轻体育”,对学生参加阳光体育运动不予支持。7.社会体育运动氛围差,也影响学生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积极性。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1.上级领导部门加强监管力度,鼓励各个学校形成自己有特色的阳光体育活动。定期奖励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较好的学校。2.扩大教育经费来源,加大对体育教学方面的经费投入。3.加大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共同关注阳光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4.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实行素质教育,摒弃应试教育,为学生减负,把学生的身体解放出来。由此可见,昌邑市初中阳光体育运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相关的政策在执行主体方面存在问题,因此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阳光体育运动”政策,全面提高昌邑市初中生的身体素质,需要政策执行主体的多元化,不仅要保证政策的目标群体能够积极参与和配合,更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加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