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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是当今世界各国为预防和减轻拟从事的开发行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实施的一项法律制度。在该制度中,公众参与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是民主政治理论在环境领域的具体表现,也是实现公民环境权,满足公民参与权和知情权的重要途径,因此公众参与制度无疑是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它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对公众参与的规定比较原则,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法律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的保障,在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
鉴于此,本文主要从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的价值诉求,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在域外主要国家的实践,分析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等方面展开论述。为了进一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从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形式、扩大公众参与环评范围、实施全过程环评、发挥环保NGO在环评中的参与作用、加快环评中公众参与问责制度的建设、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以及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对策建议,认为应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予以改进完善,使该制度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民主原则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