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对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基础上的商谈伦理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通过联系对比马克思关于交往问题的阐述,以及诸多同哈贝马斯有分歧的哲学家的不同论述,以图更全面、更合理地把握交往行为理论的精髓与现实意义。
在本文的第一章,首先研究了商谈伦理理论提出的现实背景、思想背景和理论基础。面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人的新型异化问题,哈贝马斯一方面没有继续使用沿着霍克海默、阿多诺的文化工业批判、启蒙精神批判的社会批判方式,而是以交往和生产劳动的二元论补充马克思历史唯物的一元论,完成了“交往”范式的转变,并力图在此基础上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进行全面的解剖和批判。
文章分析了商谈伦理理论基础。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作为文化再生产、信息储蓄库的功能正逐渐被以货币与权力等媒介组织起来的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与官僚政治体制的系统侵入,造成生活世界殖民化。传统理性实质上是单数理性,它不能有效解释、改变人的异化问题。交往行为理论旨在解释、消解现实中的交往扭曲与生活世界殖民化的问题,以及强调交往在历史发展、社会进步中的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本文第二章主要阐述了商谈伦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在普遍语用学、交往理性基础之上的交往行为理论为核心内容,建立在主体间性基础之上的公共领域则为其理想言谈情境。公共领域具有内在的公共性、批判性功能,使人们的自由交往成为可能。具有命题的真实性、规范的正确性、主观的真诚性的交往行为是消解生活世界殖民化的必要选择。
本文第三章从理论层面的逻辑推演、实践层面能否付诸实施两方面分析了诸多批评者对于商谈伦理的质疑。在理论层面,批评者指出交往理性自身的合理性、生活世界——系统的社会二分的合理性,以及目的行为、规范行为、戏剧行为、交往行为四种行为分类的合理性问题;在实践层面,批评者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交往行为、共识的实现需要众多因素的保证,而质疑交往行为理论为乌托邦。
本文结尾对如何将交往行为理论和商谈伦理的积极意义应用到中国现实,从而为民主政治建设、主体之间的和谐交往做出贡献进行了探讨。对于交往行为理论的研究,可以更好的返回到马克思的交往理论,至少是提供了一个重新研究马克思交往理论的重要契机,同时可以推进公共领域的建设。中国社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一直缺乏独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公共领域。互联网则担当了中国新型公共领域的角色。而且,从主体间性入手提高主体性是我们在今天特别应该注意的一个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