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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流行病学研究均显示颗粒物暴露同人群死亡率、患病率、住院率、门诊率等系列健康效应终点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本研究搜集1990-2009年间我国颗粒物暴露与人群健康效应相关的流行病学研究利用Meta分析方法评价我国颗粒物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暴露—反应关系,并与国外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同欧美地区的研究结果相比,我国人群颗粒物污染与人群非意外总死亡的暴露-反应关系系数偏低。对易感人群的分析结果显示我国颗粒物污染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健康效应终点(死亡率和住院率等)的影响同国外研究接近,而心血管疾病患者受颗粒物污染的影响的暴露—反应关系系数比国外低。
现有流行病学研究认为颗粒物暴露对人群健康影响的暴露—反应关系曲线满足线性(或近线性)无阈值模型。基于国内外流行病学研究证据,推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采用的PM2.5和PM10年均浓度最终控制指标分别为10μg/m3和15μg/m3。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颗粒物年均浓度多级过渡控制指标,分别为Ⅰ级指标(PM10,30μg/m3;PM2.5,20μg/m3、Ⅱ级指标(Pmlo,45μg/m3;PM2.5,30μg/m3)、Ⅲ级指标(Pmio,65μg/m3;PM2.5,45μg/m3)、Ⅳ级指标(PM10,90μg/m3;PM2.5,60μg/m3)。PM2.5和PM1024h浓度控制指标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颗粒物年均浓度和日均浓度的关系推算得到。利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评估珠江三角洲地区颗粒物浓度降低到各控制指标对人群死亡例和期望寿命的影响。指标浓度值越低,颗粒物浓度控制到该指标产生的人群健康收益越大。
基于控制颗粒物浓度对人群死亡风险的影响,同时考虑不同城市人口密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选取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同城市近期颗粒物浓度控制指标:中山、珠海、深圳、香港推荐采用I级过渡控制指标;广州和江门地区推荐采用Ⅱ级过渡控制指标;东莞、肇庆、佛山推荐采用Ⅲ级过渡控制指标;惠州推荐采用Ⅳ级过渡控制指标。采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评价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城市颗粒物浓度降低到推荐的控制指标值产生的人群健康收益,并通过经济学手段评估产生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