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头妖僧事件”在正史当中没有记载,却广泛流传于今黔东北的思南县、德江县、沿河县及重庆市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区、彭水苗族自治县等地大姓族谱和民间传说,以及有关省府州县志中。如明正德年间《田氏族谱》、明正德年间酉阳县《田氏宗谱》、清同治年间《冉氏家谱》、清光绪年间《安氏族谱》,明嘉靖《思南府志》、清同治《续修酉阳州志稿》、清同治《酉阳直隶州总志》、民国《沿河县志》、民国三十七年《贵州通志》以及新中国成立后所修的有关各县县志等。虽然有关“金头妖僧事件”记载不少,但有关记载在事件发生时间、原因、地域和主角等方面,都不是很一致,甚至存在着明显相悖的地方。由于资料收集不易,加之“金头妖僧事件”的历史影响尚未被学界重视,故而学界对此问题尚无充分讨论,为此本文将首先着力厘清“金头妖僧事件”的真实历史面貌,进而深入探讨其历史影响,希望本文的研究能收到些许抛砖引玉之功。本文以“金头妖僧事件”的考辨为核心,通过对各种“金头妖僧事件”文本的考辩,结合对南宋在黔渝地区的治理规制及王辟、郭守忠暴动的研究,认为“金头妖僧事件”的真实历史背景是南宋绍兴年间在荆楚王辟、郭守忠领导的灾民暴动影响下,以古思州、古州(今黔东北务川、沿河、德江、印江一带与重庆酉阳、黔江、秀山)为中心,苗族、侗族、土家等少数民族先民联合爆发的对南宋政府统治的抗争活动,后在以田佑恭为首的黔西北、渝东南十大姓联合征伐下失败。该事件具有重大的历史影响,事件之后,中央政权得以进一步深入,地方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加快,而代替旧的土著势力兴起的土司势力,则把土著民族社会带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梳理现有的文献资料对“金头妖僧事件”发生的时间、“金头妖僧”身份、征伐主帅、地域、缘由等方面的相悖记载,力图展示各种历史记忆文本的“金头妖僧事件”样貌。第二章则是以收集到的文献资料,用理证的方式对“金头妖僧事件”发生的时间、主角身份、涉及的地域范围进行考辨,还原了“金头妖僧事件”的历史面貌,纠正了各类谱牒资料及方志的错误记述。第三章则是对影响“金头妖僧事件”的王辟、郭守忠领导的灾民暴动与南宋在黔渝地区的治理规制进行了探讨,并分析了“金头妖僧事件”给黔东北、渝西南地区带来的影响,认为“金头妖僧事件”是“驱蛮酋拓业”的肇始,对后世黔东北、渝西南等地土司的产生与发展亦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