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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募基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从不规范运作逐步趋于成熟,资本规模6000-7000亿元,远远超过公募基金的规模(1600亿元),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深刻的影响。随着中国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和集中,以及投资者和资金需求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客观上将推动私募基金进一步的发展。考虑到如此巨大的资金规模和强烈的市场需求,对其简单地实行制裁或禁止显然是不符合市场规律并且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因此,唯一的途径是对之实行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转变。而要对之进行如上转变,首先必须研究其产生根源、发展历史、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规范原则,并充分参考国外经验提出合理建议。
文章结构:全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以私募基金的积极作用作为前言;第二部分对私募基金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三部分分析了私募基金在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第四部分从供需和风险收益两方面对私募基金的产生进行经济学分析;第五部分从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组织形式、运作方式、资产规模、资金投向和风险分析六个方面对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进行实证分析;第六部分分析了我国私募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七部分给出在立法的基础上规范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政策建议。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私募基金产生与发展的原因进行理论分析,针对国、内外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分析进行实证研究,并针对私募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规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