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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事业的有益补充,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民收入有三种分配方式,分别是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初次分配、以政府调节为主的再分配和以慈善事业为主要形式的第三次分配。国民经济在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仍留有“真空地带”——贫富差距的存在。这时就需要充分发挥第三次调节的重要功效。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在缓解社会矛盾、借富济贫、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分担政府职能等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国外慈善事业发展较为成熟,慈善观念深入人心、善款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高、人均捐款数目高、慈善事业运行机制成熟、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备。国外慈善事业的成功经验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慈善事业运行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慈善事业的管理机制不断改善、慈善事业监督机制不断强化。但是与国外慈善事业相比我国的慈善事业仍很落后,具体表现在:慈善事业动力机制不足、慈善事业激励机制不力、慈善事业监督机制不健全、慈善事业管理机制不合理、慈善事业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慈善事业问责机制不到位等。能否健全我国慈善事业运行机制是当前解决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慈善事业运行机制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关键所在,借鉴国外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完善我国慈善事业运行机制,需从四个方面入手:重视慈善事业动力机制建设、完善慈善事业激励机制、加强慈善事业监督机制、完备慈善事业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