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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伤害风险的发生具有普遍性,给社会带来众多严重的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体育事业发展大局和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阻碍了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困扰学校管理者和社会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因此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伤害是指运动员在学校组织实施的校内外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馆和其他体育设施内进行课外群体运动时发生的,造成在校运动员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并严重影响运动员的学习生活甚至导致运动员死亡的事故。目前对于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伤害风险管理的研究严重不足,不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较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本研究使用文献综述和社会调查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全国各地七所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212名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伤害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得出以下结论:1、对运动伤害风险问卷进行因子分析,发现运动伤害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学校因素、教练因素、运动员因素和其他风险因素。2、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伤害风险发生最多的时间段是基本部分的后半阶段,发生最多的运动类别是校内体育训练,最容易受伤害的部位是四肢。3、关于运动伤害的处理,运用最多的法律归责方式是体育作为有潜在的危险,受害者自愿承担风险,使用最多的赔偿方式是由运动员自己承担,运动员对于运动伤害处理的满意度处于中等水平。4、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伤害风险发生的平均次数是2.7和伤害程度平均值是2.5。5、不同性别、不同学校、不同年级和不同运动员级别的运动员在运动伤害次数、伤害程度、归责和赔偿方式和满意度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本文在分析以上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伤害风险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