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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发展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战略选择。慈善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在法律体系中确立其运行载体的主体地位,更需要法律对其运行机制予以监督,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以保障其高效运行,实现良性循环。没有严密的法制规范,不可能有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在如今政治、经济、文化均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背景下,法制滞后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致命缺陷,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困境及法制现状的分析,结合国内外慈善事业法制环境的对比与经验借鉴,阐述构建我国慈善事业法制环境的必要性,总结出关于建立慈善事业法律机制的研究方法,对我国慈善事业法律约束机制的构建有一定的创新和推动意义。
本文以分析我国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的现状、现阶段慈善立法现状和法制环境为对象,旨在发掘慈善事业、组织目前所面临的发展困境与瓶颈的深层次原因,探寻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构建慈善事业法律约束机制,进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法律约束机制,才能为我国的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学科综合研究法、矛盾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相关理论和分析方法,内容围绕我国慈善事业现状、当前我国慈善相关立法现状,慈善事业的法制环境几个方面进行。提出了完善我国慈善事业法律约束机制可行性建议:第一,健全慈善事业相关法律制度;第二,加强慈善组织外部监督;第三,优化慈善组织内部的自律机制。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整合现有理论和实践应用,建构一个较为全面完整的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包括完善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加强程序立法,提高慈善法律的可操作性;通过完善的法律约束机制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保证其高效运作,以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