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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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制度是世界各国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它已成为各国循环经济法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公众参与制度最早形成于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雅典的公民大会,当今世界公众参与制度已经广为流行。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确立公众参与制度,使公众对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行政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有利于制约环境违法行为。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还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节约政府管理资源,更有利于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责任感的提高。对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进行研究,不仅是完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政策的需要,而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针对完善和发展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研究公众参与制度对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揭示公众参与制度的本质内涵,讨论公众参与制度中关于公众界定的问题,阐述公众参与制度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第二章研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公众参与制度的体系架构,结合各国在公众参与制度构建的优点,从理论的角度提出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领域内,我国公众参与制度的体系构建;第三章结合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规定,对公众参与的条文进行法律评析,并分析现行公众参与制度的不足,从实体法角度探究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第四章研究服务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公众参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立法、执法、司法角度,探索公众参与制度建立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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