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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本质上是一种学术组织,在富于挑战又充满希望的知识经济时代,它秉持固有的精神理念,发挥独有的知识权威,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从中世纪以来,大学的历程虽非一路辉煌,但无论在哪一段历史时期,它都以精英教育机构的姿态存在。基层学术组织是大学各项职能的直接承担着和组织者,它的发展与成功是大学各项事业发展与成功的前提条件。以基层为起点,对大学的结构与管理进行自下而上、由表及里的探究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基层学术组织是构成大学的细胞,大学的管理和运行归根结底是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与运行。在我国“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无论是“一流大学”还是“一流学科”,其最终的落脚点与执行者都在基层学术组织;在“去行政化”的改革过程中,也只有完善的学术制度才能够保障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达到学术与行政权力的平衡。在相携而行的政策背景下,教研室学术制度安排的优劣直接影响大学的发展与改革的未来。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教研室学术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本研究紧依“提出问题—寻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循证法则,通过对教研室(学术制度)现状的调查分析,总结其在职责范畴、行为主体、奖惩机制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总结运行机理与主要制约性因素,并通过对德国与美国基层组织建制的剖析,为我国学术制度构建奠定理论基础与事实依据,是科学性与现实性的结合,能够确保研究过程与研究结果的一致性与可行性。厘清基层学术组织的运行机制与制约因素,为基层学术组织设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和运行准则,帮助其在管与不管、有序与无序间取得平衡,是一个既有实践意义又有学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构建合理的理论依据和逻辑架构是进行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前提。本研究以共同体理论为切入视角,在教研室与专业共同体之间架起学理性的桥梁:在知识逻辑下,教研室是大学的学科载体;在功能观照下,它是承担教学与研究的基层组织。教研室学术制度是专业共同体在历史演变过程中自发形成的、用以约束、规范共同体成员学术活动的传统、价值和规范的综合体,它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制度变迁需求伦理的作用下,在“好”与“坏”之间渐进、渐变。在知识经济社会下,“权力——利益”、“教学——科研”这两组博弈的反冲力将处于结构“底层”的教研室推入了逼仄之境,也让学术制度的供需伦理呈现出失衡状态。对这种反冲力的缓解与消弭必然以充分认知其要素为前提。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与米切尔评分法测出,在教研室活动以及学术制度中,只有教师才是满足合法性、权力性与紧迫性三种属性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为后续的调查问卷划定了对象范畴,也为制度构建确定了行为主体。一个制度构建的现实依据,来源于对其现状的认知与把握。首先,需确定教研室的职责范畴。本研究搜集、整理了国内32所大学的教研室管理条例作为原始文本,运用MAXQDA软件与词频统计数据,比对、筛选得出教研室的五大职责:教学、科学研究、师资培养、行政事务处理以及自身制度建设,这五大职责是调查教研室活动的行为指标,也是教研室学术制度内容的具体表达。其次,结合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的五个关键点及其相互关联,剖析出参与机制、运行机制、考核机制三个有关教研室学术制度运行的一级指标;与前面的职责范畴一起,架构出“大学教学教研室现状调查问卷”的四个一级指标。在保护隐私和平衡样本分布的原则下,对全国近800名大学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计回收问卷518份。通过对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发现,在我国大学教研室运行过程中,职责涵盖不全:教学与科研相分离,自身制度更新滞后;核心利益相关者缺位:教师的核心作用力弱化,专业共同体精神缺失;激励机制功利化:量化指标当道,评价标准单一。构建一种合情、合理、合法的学术制度正是对现实的考量,也是对需求的回应。现代大学基层组织建制主要有三种模式,以德国大学为代表的“权威型”讲座制,以美国大学为代表的“社团式”学系制和以中国大学为代表的教研室制。以历史演进为视角,以比较分析为手段,在正视自身不足的前提下梳理德国和美国大学的基层组织形成轨迹,并就其学术制度的现状、特点、优势进行剖析与整合,发现:基层学术组织是大学学术活动的主要场所;教师群体是专业与学科发展的主导力量;自我更新是基层组织学术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分权制衡是院系学术制度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选择什么样的路径、构建什么样的大学教研室学术制度是本研究的核心命题。首先,以宏观到微观的聚焦作为学术制度的基本运行逻辑。在管办评分离的宏观统筹下,对二级学院进行増权赋能,使得学院一级在权力的制衡中释放学术活力;又通过微观合横,使基层教师群体脱离功利化、片面性的评价取向,回归本体发展。其次,以制度自调、知识导引与科教融合作为学术制度构建的路径选择,建立学理性的构建框架。以制度自调为原则,打破制度过剩与制度真空的怪圈,实现学术制度在社会发展中的自我调适;以知识逻辑为导引,建立健全新型“传帮带”模式,回归以学科为重心的学术本位;以科教融合为契机,致力于加强教师的教学学术能力,同时,建立以教研室为依托的本科教学自评体系,落实以院系为基准的学术综合评价体系,保证教研室核心职责的履行,保障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职能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