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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交往最初是作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人的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而产生的。随着人类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表现在交往上则是从语言、文字、造纸术和印刷术,直到电报及电视。到了二十世纪中叶,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及通信技术的广泛影响,网络交往逐渐走入了人们的生活,使人类的交往方式和沟通方式发生了全方位的变化,它在扩大人类社会实践的范围、丰富人们社会生活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个人主义扩张、交往异化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而去规范人们在网络社会的言行,使人们在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能更好地和谐统一,本文尝试以交往实践为逻辑起点,借鉴传统伦理学的方法,在网络知识与伦理学原理融合的基础上来建构适应网络社会的网络伦理。
本文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以交往实践为逻辑起点,分析网络伦理产生的必要性。本文认为:网络空间的出现促进了交往方式的革命,它克服了以往受时空限制的“点对点”的交往的局限性,实现了“点对面”甚至是主体之间的全方位的交流,它使人们交往的内容、交往的形式和交往的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此同时,它也给人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个人扩张、交往异化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引发我们进一步对网络交往进行深入思考,去建构适应网络社会的网络伦理。
第二部分是尝试建构建立在网络交往方式基础上的网络伦理。本文认为:网络伦理的建构应从如下三个方面加以着手:(1)借鉴现实社会中建立在传统实践交往方式基础上的伦理原则,去建构适应网络社会的建立在网络交往方式基础上的网络伦理原则;(2)人类作为网络交往主体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网络交往主体自身的伦理修养及素质。
第三部分是分析我国网络伦理建构的实践途径及其要注意的问题。本文认为:网络交往作为一种全新的交往方式,它确实为人类的交往实践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提供了一种新的手段和平台,我们在充分利用其优势和积极效用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的同时,对于它的负面效应,我们也必须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监管,引导其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