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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血液运输要求》(WS/T 400-2012)主要内容的宣贯及实施情况,对标准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为标准修订和持续改进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查问卷,按照一定的标准对问卷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对240家医疗机构、65家卫生监督机构、14家一般血站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对《血液运输要求》的知晓情况、培训情况、应用情况、可操作性、标准要求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并通过开放性问题收集被调查机构在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级卫生监督员作为调查人员负责对本省参与调查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问卷调查,市、县、区级卫生监督员作为调查人员负责对辖区内一般血站和开展临床用血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可通过监督执法检查、面谈等方式进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被调查者是血液安全监督科或医疗监督科负责人;各血站被调查者是分管质量管理的负责人或业务科、质管科负责人;各医疗机构被调查者是输血科或检验科负责人。问卷采用统一编码,数据采用Epidata录入,在EXCEL和SPSS24.0软件下进行统计和分析,部分数据采用卡方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结果:本次参与调查的监督机构有65家、一般血站有14家、医疗机构有240所,56家卫生监督机构设立相关科室承担血液安全监督工作职能,省、市、县(区)三级分别占各自调查总数的100%、100%和82%,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别平均配备卫生监督员3.35、1.12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立血液安全监督科情况不具有统计学差异,P=0.087>0.05,没有统计学意义。各级医疗机构在是否设置血液管理科(输血科)上具有显著差异(χ2=37.144,P<0.001),体现了越是基层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的科室设置上越是薄弱。卫生行政部门网站和文件是卫生监督机构知晓《血液运输要求》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方法,一般血站则主要通过同行介绍等途径知晓,而医疗机构则通过上级部门培训、同行介绍等途径知晓。14.29%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46%的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16.25%的三级医疗机构、38.75%二级医疗机构、67.5%一级(含未分级)医疗机构未针对《血液运输要求》开展业务培训;100%的血站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42.86%市级卫生监督机构、70%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 33.75%的三级、53.75%的二级、86.25%的一级(含未定级)医疗机构未使用该标准;监督机构认为标准适用一般血站、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含未定级)医疗机构分别占比100%、89.23%、76.92%和 72.3I%。结论:市级监督机构在承担相应职能及人员配备上好于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三级医疗机构要好于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要优于一级和未定级医疗机构。卫生部门网站是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知晓《血液运输要求》标准的主要途径,一般血站往往通过行业介绍知晓;在培训方面,一般血站的情况要优于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从标准应用频率上看,一般血站使用最频繁;总体来看,一般血站和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认为该标准有较好的可操作性;该标准在一般血站和用血量较大的三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较好,对用血量较少的一级和未定级,以及部分二级医疗机构中执行情况较差;一般血站和监督机构普遍建议将此推荐性标准过渡成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