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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英双语形式的公示语作为一种对外宣传的语言,标志着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及其开放程度,公示语翻译的优劣则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发展。在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新疆,汉英公示语翻译对中国形象的塑造和新疆多元民族文化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首府乌鲁木齐,古城喀什及旅游城市吐鲁番的多元民族文化更为集中和突出。然而,这些地区的汉英公示语翻译问题较多,影响了新疆城市形象建设及多元文化的传播,因而值得研究。由弗米尔提出的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手段”(Reiss and Vermeer,1984)。目的论坚持翻译三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这三者共同协作并统一于翻译过程中。公示语的目的即为公众提供所需信息,或给出提示、指示,或限制、强制。中国的英文公示语不仅具备此目的,同时也肩负着文化传播的使命。作为一种应用翻译,汉英公示语翻译不同于文学翻译,前者更加强调功能。翻译目的论对公示语翻译研究具有指导意义。本研究以新疆多元文化为背景,从目的论视角出发,研究新疆独具特色的三个城市(喀什,吐鲁番及乌鲁木齐)的汉英公示语翻译,旨在通过个案研究的形式为读者呈现多元文化的新疆三城市公示语翻译现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本文综述了公示语及目的论的要点,结合诺德的翻译错误分类和三城市搜集的语料,发现新疆公示语翻译存在很多问题。公示语翻译错误分为语言错误,语用错误及文化错误,每个类别下还有子类别,其中语言错误占的比率最高。此外,多种翻译错误并存于同一双语公示语中的现象也很普遍。本研究还发现,新疆公示语翻译不同程度的违背了目的论的翻译法则,因而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影响了新疆特色文化的传播。基于以上发现,作者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对公示语翻译提出了一些学术见解,对多元文化地区的汉英公示语翻译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