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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性饮用水资源短缺和污染所导致的饮用水危机,严重威胁者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存,饮用水安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与资源的不当利用导致人与环境关系的恶化和资源的紧张,水资源的短缺尤其是饮用水资源的短缺成了制约一些地方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合理规范并制定饮用水安全保护立法就显得十分必要。本论文首先明确了饮用水安全的内涵、法理基础,继而介绍了国外饮用水安全的立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饮用水安全的立法状况,指出我国饮用水安全存在的立法问题,最后提出完善我国饮用水安全的法律建议。全文共分为四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首先明确了饮用水安全的内涵,阐述了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的提出过程,进而对饮用水安全进行法理分析。第二部分介绍了国外饮用水安全的立法状况,并分析了其对我国的启示。其中重点介绍了国外饮用水安全的基本法律制度,包括饮用水资源管理体制、水源保护区制度、水质监测制度、水质标准制度,预警紧急处置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第三部分主要对我国饮用水安全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我国饮用水安全立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存在着缺陷。从整体上来看主要有立法缺乏整体性、操作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从基本法律制度来看,在饮用水资源管理体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水质监管制度、预警与应急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仍存在着问题。第四方面主要是针对我国饮用水安全的立法现状提出完善的法律建议。制定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优先保护、安全、预防、公平为基本原则的《饮用水安全法》;并以诸原则为指导,完善饮用水资源管理体制,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完善饮用水水质监管制度,完善饮用水预警应急制度,完善饮用水法律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