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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就是国家制定的税收活动的工作规程和行动准则,是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准则。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都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性质、经济管理体制所决定的,都体现着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特征。合理的税收制度将有力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治的稳定,而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则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破坏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税收制度本身的变化是国家财政收入危机或者财政收入压力的一种反应,这种反应是否及时准确,将会直接影响到统治者统治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税收制度的演变往往直接表现为国家统治者推动和发起的。国家根据已经获得的财政资源安排支出,这种支出一旦确定以后,又成为继续维持这项税源的动力。如果改革税收制度以后,国家不能获得同量的税收收入,国家会拒绝这种改革。因此,对统治者的行为的理解和认识,是我们理解税收制度变迁的关键。然而,税收制度的演变方向却并非仅由统治者单方面决定。任何一项税收资源的获得,都是国家与社会经过长期的冲突以后形成的一种既定契约,在这种契约下形成了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说,税收制度也可以被看作是统治者和民众双方进行博弈的结果。如果统治者忽视民众的利益,偏离博弈均衡,那么这种偏离必将招致反抗,从而降低统治者的支付。近30年来,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着从未有过的深刻变革。在这个变革时期,很多社会经济问题被暴露出来,而且有时表现得比较尖锐。我国目前存在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税收制度不够完善、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功能而造成的。中国的税制改革已走过了30年的历程,几经改革完善,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存在着诸多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不适应之处,如何建立起兼顾国家与民众、效率与公平的税收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工作。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工具,对中国1949年建国以来的税收制度演进的轨迹得出结论:第一,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活动就象是一个以国家为管理中心的巨型公司,积累和筹集资金的任务就是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目的;第二,税收制度变迁体现了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集权——分权——集权,可以说政府始终在寻找最佳的管理体制,始终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寻找着某种平衡;第三,市场化、平等化的产权结构以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税收制度的建立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趋势。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本文的开头是绪论,通过对制度变迁理论的梳理,将全文对税收制度变迁的研究确定为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角。本文的第一章首先对税收制度的本质、构成、功能和效应进行深入分析,然后给出分析税收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框架。本文的第二章首先评价了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制度特征,然后对计划经济下的财政体制进行了分析,从理论和历史两方面探讨了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最后指出传统计划经济下税收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和演进特征。本文的第三章首先以改革的财政压力说展开分析,进一步分析了财政对经济制度变迁的特殊重要性,然后以“财政包干”为主要分析对象,揭示了上世纪80年代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合理性与缺欠。本文的第四章主要分析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税收制度面临的一系列新的挑战,并且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本文第五章也是最后一章,是全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