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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贸易全球化为核心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在推动世界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了很多的负面影响,其中影响之一就是加快了全球环境恶化的速度,对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威胁。面对这一挑战,现有的多边贸易体系体系亟需做出改变,将环境的考虑纳入到贸易政策之中,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冲突,促进贸易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国际贸易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两个国际性组织----WTO和欧盟已经开始行动而且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作为全世界最重要的多边贸易组织,WTO已成为协调贸易与环境的重要场所,而贸易与环境议题也成为WTO新一轮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而作为世界上最大且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欧盟不仅是WTO框架下贸易与环境谈判的最主要推动者,而且在维护世界环境和自由贸易方面也发挥着带头人的作用。由于贸易与环境问题具有复杂性和跨专业领域的特征,硬性和僵化的法律规则往往无法直接解决新出现的复杂问题,而需要借助具有基础性和补漏性特征的法律原则来综合平衡不同的利益。但是,法律原则的灵活性也为相关的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其适用范围。
本文将WTO和欧盟协调贸易与环境的法律原则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WTO和欧盟在适用相关法律原则的异同,试图为解决贸易与环境的理论和实践提供新的思路。提出三个基本的假设:第一,可持续发展是WTO和欧盟建设和完善协调贸易与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基础。第二,在建设和完善协调贸易与环境的法律规则的同时,WTO和欧盟正在逐渐形成协调贸易与环境的法律原则体系。第三,WTO和欧盟协调贸易与环境的法律原则体系由不同的法律原则所构成,体现了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特征。本文分八个部分对协调贸易与环境的法律原则进行了研究:第一章到第四章构成论文的总论部分,主要阐述协调贸易与环境的理论基础、宪法建设以及相关法律原则的基本特征。第一章从多个角度分析了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实质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内涵和法律特征,认为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协调贸易与环境问题的核心指导思想。第二章研究WTO和欧盟框架下协调贸易与环境之宪法性基础以及二者之异同。第三章对贸易与环境之基本法律原则进行了法理分析,通过回顾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在法理上的差异,进而揭示协调贸易与环境法律原则的基本功能和特征。第四章到第八章为论文的分论部分,主要研究不同的法律原则在协调贸易与环境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论证了这些法律原则所体现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第四章研究贸易与环境的一体化原则,探讨这一原则基本理论内涵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认为一体化原则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从源头上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冲突。第五章研究污染者付费原则在协调贸易与环境的作用,并就这一原则的例外情形特别是环境补贴的理论内涵进行了分析,认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第六章研究预警原则在协调贸易与环境领域的作用,主要研究其基本理论和要素以及该原则在WTO和欧盟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认为该原则与可持续发展关系密切,有利于维护环境公平和安全。第七章研究非歧视原则在协调贸易与环境中的作用,对比分析了这一原则在WTO和欧盟法律体系中的主要发展和法律适用问题,认为非歧视原则对于维护自由贸易的秩序,限制贸易保护主义具有重要作用。第八章研究比例原则演变和基本要素及其在WTO和欧盟法律体系中的具体适用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揭示这一原则在贸易与环境领域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研究WTO和欧盟协调贸易与环境的法律原则,得出如下结论:WTO和欧盟已经形成了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基础的协调贸易与环境的法律原则体系,其中主要包括一体化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预警原则、非歧视原则和比例原则。这些法律原则彼此密切联系而又相互制约,共同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