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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是十八大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内容,其作为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先手棋”,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简政放权,即“简政”和“放权”的有机统一。“简政”主要指的是精简政府事务、政府机构和政府人员,其重点与实质是政府行政权力的精简和调配;“放权”是指中央政府、省市政府等上一级政府部门将行政权力下放或将权力转化为权利,将其赋予下一级政府部门、或社会、或市场,其重点同样在于对政府的行政权力进行重新定位和配置。因此,简政放权,不仅仅是简单式的上下级政府间放权与接权过程,更涉及到权力、资源、责任、人员等内容在不同层级政府间的重新配置,实质是上下级政府间关系调整问题。 伴随着简政放权改革的推进,上下级政府间的关系结构不断地发生变化和调整,出现了一些阻滞改革进程的问题,制约了改革的深入发展。本文以A省省市县行政审批权的下放与承接过程为例,以权责关系对等理论为视角切入,对简政放权中上下级地方政府间关系调整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当前上下级地方政府间权力、责任、人员、资源的调整关系是一种不协调的调整状态,这种不协调的调整关系造成了政府间权责关系不一致、资源配置不到位、人员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成为制约当前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层次因素。继而,本文认为推动和深化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改革需要以权责关系对等为主要原则,均衡调整上下级政府间的权力、责任、人员和资源关系,进一步通过改革行政层级体制,合理划分政府间职责,重塑政府间关系,推动形成上下级政府间权责利一致的权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