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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合同诈骗罪的危害和特征进行概述,总结了我国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概况,针对有关学者提出的无须单独设立合同诈骗罪的论点,提出从现实情况出发,单独设立合同诈骗罪是必要的。 本文中心部分是对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认真分析,从犯罪构成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 在主体上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界限,在主观方面,指出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在客体上指出合同诈骗罪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司财产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在市场经济中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在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指出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及表现形式,重点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几种诈骗罪手段,从而准确地认定合同诈骗罪。 此外,本文还重点对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和认定进行了分析;对合同诈骗罪与其他诈骗罪的牵连和竞合问题进行了论述,以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能够更好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