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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已经开始在基础设施领域引入PPP模式,经过30多年发展,PPP业务模式为持续提高我国基础设施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得到大力推广,PPP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增长较快,进而导致PPP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压力倍增。在这一背景下,探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具有一定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围绕资产证券化接力PPP项目融资模式这一核心点,首先指出PPP模式在推广过程存在包括“融资难”等问题,然后简要阐述资产证券化在国内目前发展状况,分析指出资产证券化成为PPP项目融资重要途径的可行性及意义。在PPP项目实现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由于PPP项目基础资产自身特殊性导致在证券化过程中会形成特有的一些问题,本文重点研究其中两个重要问题:1、由于PPP项目基础资产主要是公共服务产品,政府部门对于公共服务产品的收费具有比较严格的规定,PPP项目利润率往往会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故而导致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在进行现金流测算时对于证券收益率的波动比较敏感;2、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基础资产的转让往往是依据特许经营权所产生的收费收益权的转让,而特许经营权仍为原始权益人所有,固而存在特许经营权和收费权相分离导致基础资产转让存在合规瑕疵。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本文结合华夏幸福固安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展开分析,其中:一、结合华夏幸福固安项目现金流测算部分展开定量分析,根据华夏幸福固安项目测算收益率与实际发行收益率不一致的情况,对华夏幸福固安项目的基础资产现金流根据实际发行收益率重新做了压力测试,本文发现项目现金流测算无法通过压力测试,进而提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务必要注意与政府商定公共产品收费价格、消费保底量等关键要素,保证PPP项目投资方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同时证券承销机构要做好证券发行价格市场征询,提高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现金流测算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二、针对特许经营权与收费权相分离问题本文提出在项目参与主体中引入“行政接管人”角色,并对引入“行政接管人”的前提条件及对接时间点展开讨论,最后指出“行政接管人”在PPP项目可发挥的职能。虽然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在实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资产证券化接力PPP融资模式已经成为未来重要发展趋势之一,PPP模式能够对国家市政建设带来较好的经济效应和民生效应,所以应该大力推广PPP项目资产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