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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死刑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被追诉人由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辩护手段有限,对辩护人的依赖程度较高。死刑案件中的有效辩护是将辩护权从形式向实质转化的重要一步,被追诉人不仅得到律师辩护,而且要得到有效的实质意义上的辩护。有效辩护是维护被追诉人的生命权的有效手段,是促进死刑案件司法公正、遏制死刑不当适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项制度的空白,死刑案件中的有效辩护相关概念在学术界仍存在争议且并没有明确的结论,但有效辩护引入仍然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不能完全复制英美法中尤其是美国的有效辩护相关规定,必须结合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探索。本文认为,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是确保被追诉人的辩护权行使,有利于形成控辩对抗的诉讼形态,对限制和减少死刑适用起着重要作用。针对中国死刑案件现阶段辩护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参考域外法中对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成熟做法和相关成果,有必要在死刑案件中确立定相对分离量刑辩护程序、确立死刑案件的律师准入和保障机制、完善死刑案件的程序性辩护、明确死刑案件中的有效辩护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