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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对土地的需求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利用的不可逆转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有限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严重限制了区域各方面的发展,因此,土地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土地利用产生显著影响,此外,珠江三角洲土地资源总量少,人均占有量更少,人地关系矛盾非常突出,因此,对珠江三角洲的土地可持续利用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总体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采用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综合模型,针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土地可持续利用情况进行评价,运用相关性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分析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地利用可持续性的驱动机制,结合珠江三角洲的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条件、自然生态环境等提出适合珠三角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发展模式。主要研究结果为:对1985-2010年间珠江三角洲地区整体及其所包含的9市的土地利用可持续情况进行评价,显示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地利用相对于广东省呈现出弱可持续性,导致珠三角土地利用可持续性与广东省平均状况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人地矛盾、土地产出的分配、经济发展速度、土地生产稳定性和经济发展效益;珠三角所包含9市的土地利用可持续性呈现出比较显著的差异,深圳市为强可持续性,东莞、惠州和中山为弱可持续性,其余5市广州、佛山、珠海、江门和肇庆为不可持续性。对珠江三角洲土地利用可持续性驱动力的研究,是从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口四个方面选取了8个指标,对珠三角1985-2010年的各因子与土地利用可持续性进行相关性分析和因子分析,结论是珠江三角洲土地利用可持续性强弱并不是由单个或是少数因子作用的结果,而是受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口多方面多个因子共同作用的结果。对珠江三角洲土地可持续利用模式的研究,是在分析了珠三角土地利用可持续性情况下,结合珠三角土地利用问题、发展优势两方面进行的分析,结论如下: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城镇应该采用整合规划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限制城市向外扩张占用耕地;在平原农业区采用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保护耕地质量和数量;在丘陵台地带采用综合开发模式,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丘陵地带的特点发展特色农业;在海岸带地带采取资源开发模式,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发展近海浅海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