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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今后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2015年10月29日,习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指出,“今后五年,可能是我国发展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具体而言,“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而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又扛不住,国家安全就可能面临重大威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就可能被迫中断。”我们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力争不出现重大风险或在重大风险时扛得住、过得去。 在人类社会中,随时要警惕风险转化为公共危机事件,这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就客观存在着的事实。在现代,放眼全球,公共危机问题同样存在,美国、俄罗斯、日本、法国等大国都面临过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这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和政府都应该认真对待的重大问题,公共安全管理的任务与目的就在于解决公共危机问题。我们国家是一个充满进取精神与忧患意识的国家,“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外国的应对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工作,既需要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也离不开军队、公安、医疗、志愿者等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人员广泛参与。公安机关承担了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身临现场一线展开具体应对,是整个公共危机事件应对工作的排头兵。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最终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安队伍整体及其个体成员的能力和水平。 本文围绕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展开案例分析研究。首先从应对模式及理论基础着眼,运用到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经济学、危机管理理论等知识,分析公共危机事件的不同成因类型特点和应对模式。然后进行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事件能力状况的个案分析,指出亮点和问题。本文还对国外警察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运用个案展开评价。最后总结出当下我国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事件能力建设的具体机制,从依法行政能力、预警防控能力、警力承载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分析在未来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工作能力提升建议,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为涉及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一线部门人员起到提示作用。 该课题从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角度出发展开研究,贴近实战服务实战的功能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充分,为使研究内容更加真实直观可靠,在文中加入数据运用、对比分析等研究方式,尽可能地提供详实的数据信息,具有较紧迫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