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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房价收入比的研究领域中,国内大多数学者对于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普遍是运用基本公式,或在基本公式上对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指标进行修正,基本上是用一个公式来体现房价收入比的所有影响因素。
笔者认为,这种测算的结果无论从整体上还是实践上,都不能客观地反映房地产供需关系,为避免当前笼统、模糊的测算方式,应对房价收入比的研究前提进行细化和分类,商品住房的房价收入比测算,应建立在分析者运用房价收入比这个指标的不同目的之上,使房价收入比能更加有效、针对和科学的为各种目标服务。据此,笔者首次划分了商品住房房价收入比的四个主要不同目标层次:考察居民购房能力;预测未来住房价格趋势;判定市场住房价格结构是否合理;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
本文依据主成分分析理论、供求理论、城市化理论、收入消费理论和区位理论等房价收入比相关理论,以及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建立了在不同目标下的商品住房房价收入比测算依据、公式及合理区间,最后以南昌市为实例,运用最新的相关数据对南昌市的商品住房房价收入比做出了进一步的测算和分析。这为分析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提供依据,并为进一步制定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策略提供市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