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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明清时代属广东省广州府香山县管辖,葡萄牙人入据澳门后,香山知县也自然成为代表中央王朝直接对之管理的地方官员。为深入研究香山知县与澳门的关系,本文对明代及清代中国政府对澳门的管治体制作出分析,从制度上对香山知县的职掌作出考察,对其有关澳门管理方面的职责作出概括性梳理。
澳门同知和香山县丞的设置,使澳门的管理制度趋于完善,本文试图通过一系列的文献分析和研究,辅以两个知县的个案,对1744年以后的香山知县在澳门管治方面的职掌作出分析,论证香山知县的核心职掌没有被取代,而且一直保有对澳门民番的广泛管辖权,其重要性实际上没有减少。此外,个别香山知县更根据自身的经验,就澳门的管理问题向中央政府出谋献策,所以香山知县在维护及行使中国对澳门的主权,促进中西关系和交流方面,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