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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公共管理职权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健全,渎职犯罪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及与公民的普遍关联性,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海关由于处在反走私反腐败的最前沿,执法环境错综复杂,利益冲突交汇集聚,本身渎职犯罪风险隐患较大,加之受98年厦门远华案件的负面影响,一举一动都吸引着各方关注的目光,在反渎职犯罪方面经受着内外两方面的艰巨考验。因此,深入分析海关渎职犯罪的特点、研究渎职犯罪的规律、探讨如何抑制渎职犯罪的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对海关渎职犯罪的研究多从法律或纪检反腐的角度,较少从行为主体本身分析行为人之间以及行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和动机。本文在借鉴西方寻租理论的基础上,论证了渎职犯罪行为与寻租行为的内在逻辑联系,以寻租理论为工具,分析了海关渎职犯罪的寻租特点、渎职行为的产生机制及发展趋势,研究了反渎职工作面临的挑战,考察了国际社会对渎职犯罪的治理经验,提出了抑制渎职犯罪的对策举措。本文认为国家对国际贸易的管制和委托代理行为的失灵是渎职犯罪的根本原因,治理海关渎职犯罪的出路在于制度创新,总体思路是:优化政府干预经济运行机制抑制租源;完善海关业务管理制度压缩寻租空间;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增加寻租成本;强化对海关工作人员的反渎职保护控制寻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