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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国电力市场发展现面临的市场建设缺乏系统的整体规划、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电力市场体系不完整、市场结构和市场规则不完善、市场配套机制不到位、区域电力市场之间核心规则不协调影响区域市场间开放等、电价机制不合理、无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等问题,设计了国家、区域、省三级电力市场建设和运行的初步解决方案。
国家电力市场通过国家电能交易平台,实现跨区域送电、区域间电力互济和区域间备用共享,保障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初期通过建立跨区电能交易平台和交易规则,规范现有跨区电力交易,组织长期合同、年度合同等中长期电力交易,适当开展月度和短期双边电量交易,适时开展短期竞价电量交易;长期要逐步完善电能交易,发展和完善输电权交易以及金融交易等多种交易类型。
区域电力市场通过建立发电侧竞价平台,组织市场化的合同交易和短期集中竞价交易,实现区域优化调度,保障能源和电力资源在区域内优化配置。初期以部分电量竞争为主,逐步开展全电量竞争,最终形成以市场化中长期双边合同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交易为辅的市场模式,并逐步完善电力电量、辅助服务、输电权和容量的物理和金融交易。
省级电力市场负责省内电力销售侧市场,确保电力的安全稳定供应,负责实时平衡和辅助服务,长期合同交易并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维护省内销售侧市场稳定,并逐步建立省发电侧竞争平台,开展集中竞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