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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国知识产权法及竞争法的发展,大多数国家都对知识产权的权利行使进行了必要的限制。“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为实现打击市场竞争对手,获取垄断利润提供了便利。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一般不受竞争法的规制,但其垄断性往往会使权利人在市场上占据支配地位,从而导致不公平的竞争发生。对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滥用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十分必要。 明确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滥用的表现形式与不良后果以及如何规制权利的滥用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综合分析多国对权利滥用规制的优缺点基础上,分别从国际与国内两个方面对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滥用进行规制。这对于稳定我国标准必要专利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以及维护我国标准必要专利的国际地位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