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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掀起了一股强大的廉政反腐风暴,作风建设和强力反腐成为当下的一种社会新常态。但查办案件、惩处腐败只是一个过程,最终目的是要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完善腐败预防制度、净化腐败发生土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政治生态。为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的权力运行监控,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下称派驻统管)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效果还不明显,派驻统管工作体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此,本文从推进纪检监察派驻统管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统管机制完善的角度,阐述了纪检监察派驻统管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发展历程、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并以浙江省缙云县为例,全面分析现有派驻统管模式在实践过程中的优缺点及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统管体制改革和机制完善进行探讨和研究。认为派驻机构必须去除对驻在部门经济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的依附性,破除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不紧密、干部培训存空档、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突出、工作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起机构体制更独立、角色定位更明确、职责履行更规范、评价体系更标准的基层派驻统管体制机制,以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力量,推进权力的规范运行和政治生态的有效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