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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充足性又称作资本适度性或资本适宜度,它是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应保持在既能承受风险损失,以保护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又能保障正常营运以获取盈利的水平上。而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和评价其资本充足性的核心指标,它是指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2004年3月份我国银监会根据中国银行业的现状以及借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基础上颁布并实施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确立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框架。国内学者纷纷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研究。由于2004年以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大多都达不到《办法》要求的8%的监管要求,因此国内学者大多研究的重点在于商业银行如何增加监管资本,拓宽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和完善资本的补充机制上。随着我国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发现次级债券、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等措施的实施,我国绝大数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8%标准,因此在这方面的研究意义已不大。为此本文另辟蹊径从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分母战略着手,分析对风险加权资产进行管理对于维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意义,并以此为切入点提出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管理重在加强银行的风险管理,从而确保银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加权资产的规模,防止突发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而导致银行资本殆尽的事件出现。
本文通过数理模型推理首先阐明商业银行风险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成负相关,商业银行配置过多的高风险资产将导致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降;另外从一个实证角度得出结论,商业银行事前风险的提高必将导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降低,而事后风险即银行不良贷款的上升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没有显著的相关性。产生这种结果的可能是由于商业银行对于银行的事后的不良贷款上升吞噬银行资本可以通过增加监管资本而加以解决。但是由于事前风险中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具有隐蔽性,所以商业必须控制好事前风险,而控制事前风险的有效对策就在于全面风险管理,而不仅限于现今中国商业银行普遍重视的信用风险。
文章在探讨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进行管理时,笔者发现中国商业银行如真正要强化风险加权资产的控制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风险管理技术和公司治理中风险管理制度。针对这两个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粗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