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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下,公司作为经济生活的组成单元之一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公司好则社会稳定,公司乱则社会动荡。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会出现很多问题,其中公司僵局问题尤为是人关注。本文在分析我国《公司法》中相关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各国的救济方式,论述了公司僵局的内涵,即当封闭公司的股东或董事发生对峙的局面时,公司运转失灵甚至瘫痪的情况,以及特征、分类,并分析得出了解决途径,包括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两大类方法,事前预防又包括买卖协议、主席关键票、董事会人数为单;事后救济又包括司法解散、强制股权收购、强制公司分立、任命临时董事。这些方法有的是我国已经规定的,有的是从未涉及的,如何使用各种救济手段是我们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围绕着公司僵局的救济展开了详细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