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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公司财务决策,对于现金股利发放动机及其是否影响企业价值的研究是现代财务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在研究人员感叹对现金股利的理论像是难以拼装在一起的拼版游戏的同时,另外一种以“股利”命名的财务行为也在股票市场上广泛存在。这种行为在美国包括股票股利及股票拆分,在中国则包括股票股利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会导致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增加,股票价格下降。
针对上述行为的共同特征,本文首先提出“非现金股利”的概念。并对我国上市公司非现金股利行为的进行了统计描述,研究了制度背景。根据非现金股利的特殊性质,指出非现金股利是与现金股利完全不同的财务行为,应该建立与其独特性质相应的研究框架。在回顾了美国关于股票股利和股票拆分的研究文献后,总结出西方关于这类财务行为的两个主要解释:“信号传递假设”和“流动性假设”。首次对我国非现金股利在各个重要时点导致的股票市场超常回报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公告日的正向超常与非现金股利发放的具体形式无关,除权日存在正向超常回报,新增股票上市流通日存在显著的负向回报。本文对于“信号传递假设”和“流动性假设”在中国的解释能力进行了实证检验,结论是信号传递假设不能解释中国股票市场上的非现金股利行为,由于中国特殊的交易制度,非现金股利对于流动性的影响目前还不能确定。
通过对发放非现金股利公司股价的变化特点的研究,本文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非现金股利行为提出了“价格幻觉假设”。该假设认为,投资者只有有限的能力去区分股票的价值,投资者判断股票的价值时,不仅对该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还会参考公司的股价相对于市场总体及该公司历史记录的相对价格。上市公司发放非现金股利,其最终目的,就是利用投资者的价格幻觉现象,是通过非现金股利这种几乎是没有成本的方式提升企业的市值。本文对“价格幻觉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研究的结果支持这个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