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解决当前我国司法现状中的“立案难”问题,我国诉讼法对立案程序做了相应改革,以期改变当前司法现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诉讼服务,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2015年5月1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后,立即在全国各级法院正式实施,立案审查制度改为立案登记制度,仅仅“两字之差”让全国各级法院在短时间内经历了一场彻底的制度改革。全国各地的法院工作人员大量受理案件,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单》。尤其是行政案件的增长,表明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心,同时也大力彰显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此次调研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检验立案登记制度的落实程度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了得出调研结论,作者通过走访座谈的方式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调研,并以立案登记工作人员、律师、公众为随机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得出一系列最新数据,结合相关参考文献,基本了解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的效果,并在对调研结果分析总结基础上得知:虽然“立案难”的问题基本解决,社会公众反应普遍良好,但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分工不细致、基础设施不完善、诉讼水平低下,宣传力度薄弱等等原因,又涌现出一系列案多人少、群众对新制度理解有误、后续诉讼服务跟不上等新问题。这些问题从不同方面制约着立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司法改革进程。作者参考多方面因素分析总结,从法院角度和政府角度出发,从减少案多人少压力、规范立案工作流程、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完善立案配套机制四个方面深入详细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从而为下一步逐步形成立案登记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实施方案,更顺利的推进立案制度改革,保障立案登记制的落实和执行,奠定基础,也为推进我国的司法改革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