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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排污权交易作为一项新的环境管理政策在全球范围引起各国的高度重视。在排污权交易实践中,美国最先将经济激励运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欧美等国的有关研究者试图建立国际的排污权交易体系,以控制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的破坏。在我国,排污权交易制还处在起步阶段,尤其是涉及到水污染方面。因此,有必要开展对排污权交易的有关理论研究及其实践。 本论文在分析排污权交易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美国的排污权交易实践以及我国在排污权交易试点所取得的经验,提出由排污权许可分配系统、排污权许可转让系统、排污权交易监督系统和排污权交易调控系统组成的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体系的结构框架,并对各系统进行分析。 基于上述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体系的结构框架,本论文以苕溪流域锦溪工业园区作为研究区域,进行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体系的总体设计;并选择COD和NH3-N作为污染物交易指标,确定其初始分配比例和分配量,以实例分析交易价格和水污染物排污权市场等不同交易情况。此外,还提出针对设立排污权交易中心的管理办法,这将对排污权交易的全面实施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