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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企业高管人员天价薪酬事件频频被媒体曝光,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当企业利润急剧下滑情况下,一些央企、银行的高管薪酬依旧居高不下,这激起公众对高管薪酬更大的质疑声,如何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激励也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由委托代理理论可知,根据企业业绩支付代理人的薪酬是一种理想的激励方式,我国现代企业的高管薪酬激励大多也是采用这种方法。而学者认为,若仅是基于公司绝对业绩的基础上制定薪酬是片面的,因为公司的业绩不单单与高管努力程度有关,还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如牛市行业、行业需求变化等,这些因素是经理人无法控制的,且企业产出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这些因素,若能将这些外部因素从企业业绩中分离往往会优于基于企业绝对业绩所订立的薪酬契约。相对业绩评价理论就是根据这个逻辑产生,相对业绩评价相当于一个“过滤器”,通过与其他相似公司业绩的比较,过滤掉一些共同“噪音”,而高管的贡献也会在比较过程中显现出来,进而对高管提供更有效激励。 文章借鉴国外研究较成熟的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结合我国当前状况,利用我国上市公司2009年至2012年数据进行实证研究。首先,文章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中是否存在相对业绩评价情况进行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相对业绩评价应用证据,即相对总资产报酬率与高管薪酬显著正相关,且呈逐年增强的趋势。文章在以同行业为参照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了参照组对象,即以同行业同所有制为参照组,从而对比了不同参照组下相对业绩评价应用情况,实证发现,若细分参照组对象,能得到更加充分的相对业绩评价效应。随后,文章对不同行业是否存在相对业绩评价使用证据进行单独检验,对比分析了不同行业相对业绩评价应用情况,研究表明,竞争性激烈的行业能得到更加充分的相对业绩评价应用证据,而垄断性行业没有发现相对业绩评价应用证据。最后,根据实证结论,对拓展相对业绩评价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应用提出相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