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举证和说明——个案价值衡量的视角

来源 :浙江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erbinbaya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息不存在是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常见诉由。从大量个案可以看出,原告在举证困难的情况下,并无法通过诉讼获得信息,信息不存在诉讼的意义在于给原告“讨个说法”的渠道。基于这个功能,此类诉讼的证据规则应有特殊性,通过个案价值衡量可以得出普遍原理。   被告对不存在答复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告在被告完成举证责任后承担推进性的举证责任。被告的举证首先要达到清楚且有说服力标准,提供具体证据直接证明信息不存在或“经过合理查询”信息不存在;而后法院再根据优势证据标准,比较被告和原告的证据,决定承担结果责任的一方。被告在完成举证责任之后,还应对信息不存在的其他情况进行说明,以回应原告对信息不存在的诸多疑惑。行政机关在作出信息不存在答复时,应尽量主动说明理由,提高答复对于申请人的可接受性。解决信息不存在诉讼纠纷的根本方法在于政府文件管理制度的完善。
其他文献
学位
学位
尽管“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已经成为通说,但现行刑法强奸罪的立法模式并未有妇女意志的体现,而更偏向于行为人的行为,对行为的解释也过于原则和简化,司法解释相对陈旧,已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对指导经济发展的思路有了重大的调整和转变,把过去所讲的“经济增长”转变为“经济发展”。这一提法的创新投射出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国经济发展
劳动争议可以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前者在我国劳动法学说理论中讨论比较多,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对于权利争议规定也比较多。相比而言,无论是学说理论,还是现有的劳
行业协会是行业成员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组成的自律组织,是以保护和增进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为目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它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成员利益的同时,往往也会实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