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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8个中东欧国家(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欧盟此次东扩与历次扩充存在明显不同:这些中东欧国家均是前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上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不仅如此,这些中东欧国家在正式加入欧盟以前,与后者的经贸关系普遍经历了一个过渡期。由于这些特殊性的存在,需要有针对性地对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前后的一体化效应进行分析和研究。本文研究目的在于通过一体化视角下的要素流动理论,细化欧盟东扩对中东欧国家贸易、资本和劳动力流动产生的影响,并力图从以上三个层面分析中东欧国家在与欧盟原有成员国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经济绩效。 论文按照“总—分—总”的结构体系,首先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理论与文献入手,明确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类型。随后沿袭瓦伊纳的分析范式,对不同类型一体化组织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回顾。此后,本文通过欧盟一体化架构下要素流动的数理分析,展现了小国加入联盟后,区域内要素流动过程以及在一体化架构下生产要素的动态调整轨迹。本章把研究中东欧国家与欧盟一体化的相关文献分为商品贸易、资本以及劳动力流动三个层面,对每个层面按照相关专题又进行了细分,为此后进一步分析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研究把主要立足点放在中东欧国家与欧盟之间的商品贸易领域,强调分析了两者之间的“潜在贸易规模”、产业间专业化模式的调整、中东欧国家以要素禀赋动态变化为基础的生产链的国际化分工及其延伸、中东欧国家与欧盟之间产业内贸易与垂直型专业化分工的演进以及两者贸易模式的趋同性研究等问题。主要的结论认为:中东欧国家在转轨时期与欧盟之间的贸易潜力得到了快速释放,两者间的贸易模式也逐渐由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过渡。中东欧国家在与欧盟一体化过程中,专业化分工模式的改变诱发了比较优势的转移,提升了这些国家在国际化生产链中的地位。尽管如此,中东欧国家与欧盟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模式仍存在着很大差异。 第四章从FDI的基本含义入手,在总结FDI类型的基础上,分析了中东欧国家FDI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并阐述了FDI对转轨经济的各种正外部性效应。随后对中东欧国家吸引FDI的决定因素进行了汇总,并以捷克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在这以后,本章讨论了跨国公司进入中东欧国家方式与行业的变化,并对FDI流入中东欧国家的地理区位进行了讨论。该章的主要结论认为: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将迎来自经济转轨后FDI流入的第二次高峰,水平型FDI将填补垂直型FDI的空缺,成为今后中东欧国家吸引FDI的另一条主要渠道;中东欧国家FDI流入地将集中于国内经济中心城市以及与欧盟原有成员国接壤的边境地区。 第五章从劳动力流动/移民的基本概念出发,重点分析了中东欧国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并对中东欧国家由于劳动力流动可能造成的“智力流失”情况进行了研究。通过分析发现:中东欧国家向欧盟原有成员国的人口流动不会出现无序、失控的局面,流动规模不会对欧盟原有成员国的劳动力市场产生十分强烈的冲击。今后对于中东欧国家来说,加入欧盟后需要更多考虑的问题是,如何通过“智力外流”的正外部性效应,提高本国人力资本的存量。本章最后通过对捷克的实证研究发现,捷克与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的FDI不仅有利于提高捷克国内的劳动就业率,而且有利于促进欧盟原有成员国国内的劳动就业率;开放度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捷克国内就业率的提高。 第六章首先对比了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前后的经济发展状况。对比后发现,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多项经济指标均出现了较为显著的改善。随后,通过南欧国家加入欧盟后的经济发展路径,从理论上推断一体化条件下贸易、FDI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均能够促进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增长。在这以后通过实证研究说明,贸易、资本和人口存量对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增长的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而验证了理论分析的准确性。 第七章是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延伸。本章首先分析了欧盟东扩对我国经贸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由此提出了相关对策。随后通过欧盟东扩对中东欧国家经济发展的研究总结,得出了一些有益于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启示,主要包括:发展中国家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种大势所趋、明确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和次序、产业间贸易与产业内贸易模式的选择与深化、利用发达国家直接投资推动本国经济发展、制订合理的国民教育政策和人才发展战略等几个方面。最后对论文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提出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