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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对社会组织和除了经济和政治活动以外的第三领域、第三部门权力的转移和放宽,以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组织蓬勃兴起,并逐渐担负起与政府职能相辅相成的职能,充分补充了政府职能的不足。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与体育活动和体育现象相关联的人们的体育需求,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同时提供差异化的体育消费需求。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首先对体育类民非的概念进行界定,对体育民非按照其所从事、开展的活动与服务对象进行划分,梳理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历史脉络,对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主体的包括其他经营类型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研究,仅参考已经在北京市县区各级民政部门的登记注册,即具有法律意义上合法身份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统计显示,体育民非的发展在近年来不仅在数量上有显著增加,在提供给社会和人群的体育服务产品的质量上也获得很大的提高。在新阶段简政放权的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背景下,体育各级行政单位职能的转移和释放为体育民非的建立、发展乃至繁荣提供了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然而,在现有条件下,体育类民办非企业无论是组织的内部管理、组织问竞争还是外部公共治理方面制约都面临着内外双重压力,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论文研究建议,在组织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和实现多元的组织运营模式,加强业务管理部门的宏观指导作用,保障和优化各级各类体育民非的有效运行,实现和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与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