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的法律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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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其特殊的地位,法律对其他无偿合同没有规定的,除合同性质不允许的以外,可以适用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所以,对赠与合同的研究十分重要。我国对赠与合同的研究起步较晚,其中有些重要问题还存在争议,例如对于赠与合同无偿性的理解,赠与合同是诺成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赠与财产应否属于赔偿范围?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赠与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等等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直接涉及赠与人的法律责任承担,关系重大,所以笔者将重点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首先阐述了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从两大法系考察了“对价”的概念,认为在我国理论上,“对价”(代价)必定与财产利益有关,而非泛泛的模糊概念,明确了对赠与合同无偿性的理解。对于赠与合同是诺成性还是实践性的问题,结合正反两方观点,进行了综合比较分析,明确了赠与合同的诺成性。其次分别讨论赠与人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第一,违约责任。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比较,阐述了赠与人的违约责任应该遵从过错归责原则的理由。第二,缔约过失责任。谈到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缔约过失责任,认为赠与人的缔约过失责任仍应坚持以过错为原则。第三,损害赔偿责任。文中分析了此种责任的性质以及赔偿范围等问题,认为在赠与人承诺赠与后赠与财产转移前,把赠与财产本身的损失视为受赠人的损失是不妥的。再次,分析了赠与人的责任承担规则。该问题对于赠与人的具体责任承担非常重要,但是相关的理论研究较少。文中主要根据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和单务性的法律特征,分别论述了适用于赠与合同的无偿合同的责任承担规则和单务合同的责任承担规则。  总之,笔者针对和赠与人责任承担相关的一些重要但存在争议的问题,展开论述,以期使赠与人对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心中有数,尽量减少道德遭遇法律的尴尬。当然,道德和法律冲突的最终解决,要建立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基础之上,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法制,最终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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