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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公证不公”事件引发了对公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的思索,也从理论研究上向研究者提出了新的课题。然而,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研究过多的沉浸于法律实务运用,对于解释公证制度意义和对制度完善方向有着指导作用的基本理论却极少有人问津。针对这种情形,本文拟脱离以往就制度而论的公证法学研究模式,从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法律价值入手,构建公证价值理论的整体框架和科学体系,对公证法学基本理论范畴的研究进行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为进一步构建公证法理学搭建研究平台。笔者认为,从公证制度存在意义本源的公证价值入手,有利于从根本上把握和揭示公证制度存在的意义和作用,同时通过对内涵于公证制度的价值目标及其实现的分析,可以解释公证不公行为在价值支撑点上的缺失,为公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指明方向,从而避免制度建设零敲碎打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 本文除前言外,共分三个部分,约四万余字。 第一部分,公证价值界定论。本部分主要是对涉及公证价值的基本概念进行阐释,讨论了公证价值的具体涵义和公证价值评价的具体内容。在公证价值具体涵义的理性阐释中,本文首先从价值入手,对价值和法律价值的基本涵义进行了界定,其着重点在于突出价值研究的本源性意义。随后概括出公证价值的具体涵义,它是指公证价值关系的客体——公证制度对主体产生的意义,包括公证制度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和主体对公证制度建立于实践基础上的要求,理解公证价值应从三个方面着手:公证价值的产生背景是公权力对于非争议事项的介入;公证价值与公证权的性质密切相关;公证价值通过正确发挥公证效力的途径得以实现。紧接其后,本文讨论了公证价值评价的具体内容,这也是公证价值研究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性概念。公证价值评价是指主体对于公证价值的评估和判断,影响评价标准形成的制约因素主要有:公证制度所处的社会经济结构;公证价值满足的需要和利益;公证法律制度的运行现状。 第二部分,公证价值目标论。这是本文着重论述的部分,公证价值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