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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其课征范围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应税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活动,依据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计算征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三产业日益蓬勃,营业税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性逐步提高,其征收范围广,收入规模大,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引导经济行为,调整经济结构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有关专家学者不断探索完善营业税制及其征收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推进营业税征收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笔者根据自身在基层税务机关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来看,一是现行营业税在税制设计方面还存些许不足,如:税目设计上相对较为笼统,没有将新的经济现象及时纳入征税范围;在计税依据上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恰当之处;在税率设计上多层次与简单化并存,税负显失公平;在征免界限上规定尚不十分明确,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存在争议等。二是在当前主要营业税应税行业税收征管方面,如:在贡献营业税收入权重较大的四个行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它们由于行业自身的特点以及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的高低等原因,在征收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当前征管机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分析和改进完善,以实现堵漏、挖潜、增收,壮大地方财源的目的。本文拟运用调查研究分析的方法,从现行营业税税制设计、部分主要行业营业税收征管现状及当前征管机制三方面分析营业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研究分析,提出对策,以进一步促进营业税制体系的建设和征管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营业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调节分配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