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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农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易逝品,其具有易腐烂、生产周期长、销售周期短以及对鲜活程度要求高等特点。其中,生产周期长、销售周期短等特点容易导致供应链参与者之间的产品供需失衡,而易腐烂的特点则对生鲜农产品的保鲜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存在多个决策主体,各决策主体若仅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往往会与供应链整体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相冲突。为了解决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参与方之间的供需失衡问题,同时保证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建立相应的契约协调机制十分有必要。针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数量供需不平衡问题,本文将单个供应商以及单个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期权契约决策理论,对数量供需不平衡下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协调展开了研究。通过对比无契约分散决策以及集中决策,得出分散决策时并不能使供应链整体利润达到最优,而期权契约恰好能够成为促进供应商以及零售商合作的纽带。通过建立期权契约决策下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型,运用供应链协调理论,并结合数例仿真,求解出了具体的期权契约参数值,为解决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供需不平衡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借鉴。接着进一步考虑生鲜农产品的质量控制问题,考虑供应商在流通过程中承担的保鲜成本,并引入了生鲜农产品的保鲜成本函数。通过研究保鲜成本影响下的分散决策以及集中决策,认为需要进一步引入收益共享契约以对传统的期权契约进行改进,即采用“期权契约+收益共享契约”的决策方式。通过求解集中决策下的最优新鲜度,并以该新鲜度作为基准,在满足该新鲜度的前提下,借助供应链协调理论以及算例仿真,对期权契约价格参数以及收益共享参数等契约值进行了求解,并进一步分析了收益共享契约参数与期权契约价格参数之间的关系,证明了“期权契约+收益共享契约”能够在保证生鲜农产品数量供应要求的同时,进一步满足其质量要求。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传统的期权契约模型进行了改进,以期为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参与者在期权定价以及保鲜措施激励方面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从而促进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合作,达到供应链个体与整体利益的双赢。